本报讯由于购买“水陆大战游艺装置”放置在公园内供游人玩耍,合肥市杏花公园管理处及该游艺装置的生产单位武汉福特游乐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第三人)被告上了法庭。原告李某某认为,合肥市杏花公园及第三人侵犯了其专利权,请求法院判令对方立即停止生产和使用该侵权产品,赔偿经济损失3万元。 李某某诉称,其拥有“水陆大战游艺装置”实用新型专利权,到目前为止,该专利权有效。去年9月1日,合肥市杏花公园管理处在公园内安装了“环山水战车”大型游艺设备,收取游艺费用每人每小时5元。该设备的技术特征与其专利的技术完全相同,环山水战车在杏花公园的使用已经对其专利构成侵权。李某某同时指出,2005年9月8日,他将有关专利文件递交到公园管理处的游乐园管理所,但到目前为止对方仍在继续实施其侵权行为。他认为侵权行为已给他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而合肥市杏花公园管理处在答辩中称,原告方的诉请没有任何的事实和法律依据。该公园属公益性的事业单位,无权也无能力生产、制造游艺设备。公园现在使用的“环山水战车”游艺设备是2004年11月从武汉福特游乐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购买的,购买手续齐备。厂家制造的游艺设备是否存在专利侵权行为,该单位无从知晓,但涉案游艺设备系他们单位通过合法手续从厂家购买的这一事实不容变更。依据相关规定,管理处不应当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生产厂家武汉福特游乐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表示,该公司所生产的产品在某些方面与原告方的专利存在差别,并且在原告申请专利前,该公司就已经具备专利法中所规定的不侵权的条件。由于一些相关的问题,原定昨日上午开庭审理的此案将延期至3月中旬后开庭。
(正言 本报记者 陈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