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1月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取消了30年来农副产品统购派购的制度。 1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的文件(简称1985年中央一号文件)。文件指出:打破集体经济中的“大锅饭”以后,农村的工作重点是,进一步改革农业管理体制,改革农产品统购派购制度,在国家计划指导下,扩大市场调节,使农业生产适应市场需要,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合理化,进一步把农村经济搞活。文件的主要内容是:(一)改革农产品统购派购制度。国家不再向农民下达农产品统购派购任务,按照不同情况,分别实行合同定购和市场收购;(二)大力帮助农村调整产业结构,继续贯彻决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发展多种经营的方针;(三)进一步放宽山区、林区政策;(四)积极兴办交通事业;(五)对乡镇企业实行信贷、税收优惠;(六)鼓励技术转移和人才流动;(七)放活农村金融政策,提高资金的融通效益;(八)按照商品经济的要求,积极发展和完善农村合作制;(九)进一步扩大城乡经济交往加强对小城镇建设的指导;(十)发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以这个文件为标志,我国农村开始了以改革农产品统购派购制度、调整产业结构为主要内容的第二步改革。这个文件被评价为在农村改革上迈出了相当勇敢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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