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报复离婚的妻子及其家人,张某身上绑着自制的炸药前往前妻家。还未到目的地,便被民警抓获。
昨日获悉,该案已报请检察机关批捕。爆破专家称,张某所带炸药威力足以抵上20枚手榴弹,一旦引爆,方圆15米之内将移为平地。
据介绍,张某为葫芦岛人,6年前到阜新打工,与阜新的女子小艳(化名)相识并同居,不久,小艳发现自己怀孕了,两人就结婚了。婚后,因经济拮据,俩人经常打架。2003年初,小艳一气之下带着儿子离开葫芦岛回到阜新。此后,张某多次来到阜新想与小艳合好,但小艳坚决不同意。2003年7月,张某借着在某钼矿打工的机会偷回雷管,2005年10月又将炸药偷回来,制作起炸药,准备到前妻家去实行爆炸。
2006年2月15日晚,张某乘汽车来到阜新,16日上午9时,乘车前往前妻的父母家,但家里没有人,张某又回到阜新长客站的一家小旅馆内休息。当日11时40分,张某要退房,因价格问题和店主发生争吵,就在推搡中,店主发现他身上好像绑着炸药之类的东西,立即报案。
阜新市公安局站前派出所接到报案后,立即在站前展开排查,仅一小时左右,民警发现了张某,解开他的上衣后发现,炸弹的引线已经处在拉开的状态。(辽沈晚报蔡红鑫)[编辑: 钱文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