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昆明2月21日专电(记者杨跃萍)云南省政府决定今年对农村除五保户之外的107万特困群众按照人均每月10元的标准实施定期定量补助。实施此项补助所需资金由省、州(市)、县各承担50%。目前,云南省已将由省财政承担的6420万元列入年初预算,并要求由各州(市)县承担的部分一定要足额落实。
这是记者从20日召开的云南省民政工作会上获悉的。据云南省民政厅介绍,2003年以来云南省民政厅先后开展了两次农村特困户调查,核定全省因自身原因处于常年特困的人口有43万户100多万人。据悉:“十五”期间,全省共投入3.65亿元累计救助特困群众325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