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公布的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到2008年在全国农村基本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目标。文件说,国家将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从2006年起,中央和地方财政将大幅度提高补助标准,到2008年在全国农村基本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文件要求各级政府不断增加投入,加强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的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和医疗救助体系。有条件的地方,可对乡村医生实行补助制度。
文件还强调,要逐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逐步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投入。
文件提出,探索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