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积金最高5640元/月
相关缴存基数7月1日起设上限,此后根据市平均工资每年一调
本报讯 (记者肖小冰)广州职工住房公积金将设上限封顶——2006缴存年度,广州市职工缴存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上限为14100元,公积金每月最高不超过5640元!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外宣布,今年7月1日起,所有驻穗单位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不得超过职工所在市、县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
对此,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缴存额度超过上限的单位和职工在广州市只占很小的比例,因此,新政策波及面并不大。
7月1日起实施新规
根据省里的相关规定,从2006年7月1日起,广州市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标准将重新规范:
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不得超过职工所在市、县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月工资未超过以上限额的,缴存住房公积金按照实际工资额和政府规定的缴存比例执行;月工资(实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超过以上限额的,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最高按照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和政府规定的缴存比例执行。
根据广州市统计局公布的统计数字,以2005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33839元、月平均工资2820元来计算,本年度,广州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的上限就是2820×5=14100元。以此基数为标准,就算单位和个人的缴存比例都用足了最高的20%,广州职工月到账的住房公积金最高也不能超过5640元。
月缴存限额每年一变
据介绍,住房公积金缴存数额的计算方法为:公积金月缴存总额=月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月缴存基数×个人缴存比例。
假设某职工上一年度平均月收入2万元,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都为20%,在现行标准下,该职工公积金月缴存总额就有20000×20%+20000×20%=8000元;但如果按照新标准,该职工公积金月缴存总额则降低为14100×20%+14100×20%=5640元。
据悉,广州市2006缴存年度职工缴存公积金最高5640元/月的封顶线不会一成不变。此后,根据每一缴存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变化,广州市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月工资基数将随之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封顶线也会不同。每一个缴存年度都会有一个与当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挂钩的新标准。
广州公积金覆盖面超七成
据了解,广州市在2005年度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总额已达430亿元。目前广州市公积金的覆盖面是75.58%,截至2005年底,广州市累计有14942个单位、145.8942万名职工参与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其中,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缴存公积金比较规范,而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外企和私营企业的覆盖面则比较低。
公积金小知识
据了解,尽管目前已有相当多职工知道缴存公积金可在买房后每半年提取一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较银行商业贷款的利率有低息优惠,但仍有不少人对公积金政策不太熟悉,比如公积金缴存基数如何算?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如何确定?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对此作出详细解答。
奖金加班费也属缴存基数
1 工资基数有哪些
公积金缴存基数包括奖金、津贴、过节费等
按照国家规定,公积金缴存的基数是按照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来计算的。但记者发现,仍有不少职工或单位对“月平均工资”这一概念存在不同理解。
在事业单位工作的黄小姐就表示,自己每个月的基本工资是2000元,每月单位还会根据员工完成任务的情况再发放奖金。因此,一年下来平均每月收入会有7000-9000元。但她的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部分为300多元。“到底哪个才是我的月平均工资?”
根据国家和省统计局劳动统计报表制度指标解释规定,“工资”指的是“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以及其他根据有关规定支付的工资,不论资金来源,不论是否计入成本,不论以何种形式支付,均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单位以各种名义发放的现金和实物,只要属于劳动报酬性质并且现行统计制度未明确规定不统计为工资的都应作为工资统计。”
据此,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都属于职工工资总额的组成部分。换言之,职工们工资条上常看见的项目:基本工资、每月奖金、季度奖、年终奖、过节费等等均应计入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
2 单位应该缴多少?
单位缴存比例在5%至20%都符合规定
按照规定,单位和个人如果按不同比例缴存公积金,从5%到20%,存在很大弹性空间,操作时怎么办?这个缴存比例是不是由单位领导说了算?职工代表大会有没有话事权?如果单位连职工代表大会都没有怎么办?
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公积金缴存比例分为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个人缴存比例。原则上两者都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20%,个人缴存比例不得低于单位缴存比例。有关负责人解释,不同单位因为经济状况不同,在政策规定范围内,选择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5%-20%),都是符合规定的。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以向中心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但应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形成会议决议,由单位法人签字盖章(加盖单位公章)。
公积金管理中心还提醒,若单位未按照相关规定,没有足额替职工缴存公积金甚至是不缴公积金,职工可以到广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 来源: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