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减少我市企业电费支出6000万元以上
本报讯(记者刘艳)历时三年的尖峰电价制度,今年有望取消。昨日,市经发局局长陈津在全市工业经济会议上透露说,为减轻企业电费负担,我市已向省经贸委、省电力公司建议,取消尖峰电价制度,促成调整分时峰谷电价政策,这项制度取消后,预计可减少我市企业电费支出6000万元以上。
记者从市经发局运行处了解到,尖锋电价制度始于2002年,所谓尖峰电价,指的是高峰时间选取2个小时(晚上7点至9点)作为尖峰时段,电价比谷峰电价(半夜时段)高两倍多。市经发局表示,尖峰电价制度取消后,所有工业企业都将受益。
(来源:厦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