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心妈妈”回厦抢儿子》报道牵动众人心
本报讯(记者李晓平)本报昨日《“狠心妈妈”回厦抢儿子》的报道牵动了不少读者的心,他们纷纷来电发表意见,都表示应该尊重孩子的选择。
读者李女士说:“我认为小翔应该由他姑姑抚养,毕竟他和姑姑生活了十几年,姑姑对他的生活习惯和身体情况都比较了解。 ”
“看了报道,我心里很难受,小翔和我小时候的经历太相似了。”读者许先生深有感触地说,他很小的时候父母离异,他跟着外婆生活,11岁那年被强行带回母亲身边,继父对他很不好,他始终都没办法融入那个陌生的家庭,所以一定要尊重小翔的选择,否则会影响他一辈子。请不要让小翔成为无辜的牺牲品!
年仅12岁的小翔不到四个月大就被母亲王月抛弃,后来父亲病逝,他由姑姑、奶奶抚养长大。现在,小翔12岁了,母亲执意要将他带走,法官也把孩子判给了母亲,但孩子不愿跟母亲生活,姑姑一家也执意不肯。小翔对母亲没有尽到抚养责任也有怨言,几年前,小翔读二年级时就在一篇作文中写道:“我不想要你这样的母亲,你把我生下不久就把我抛弃了,你知道你有多么狠吗”、“我要告诉你,你不佩(配)做我的妈妈!”(详见本报昨日5版)
小翔究竟该去还是该留?欢迎读者继续拨通本报热线 5583333参与讨论。
(来源:厦门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