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节后纷纷返城务工,人多饭碗少已是近年来的常景,在一个城市找不到工作再换一个城市碰运气,也已经被人们见惯。
但记者近日发现,农民工在流动中,他们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离开一个城市时,不再保留原单位事先为他们办的个人基本养老保险账户,而是选择获取账户缴费部分一次性支付的“退保”。
农民工为何好不容易“参保”了,为什么他们却“轻易”地“退保”?农民工“退保”的高涨除了让打工者感到尴尬外,还触动了什么?
“40%的退保率在全国只是一个平均水平。”
来自四川广安县井河镇的刘致富一大早就等在福州市社会劳动保险公司的门口,“我是来‘退保’的,在福州已经找不到我希望的工作了,想去深圳碰碰运气。”
刘致富是去年春节在福州市仓山区的一家制鞋厂包装车间找到一份工作,月薪800多元,虽然工资不高,但“幸运”的是,这家企业负责人为他购买了基本养老保险,至今年1月刚好“参保”一年。
目前,我国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约为1亿人,跨省就业的约6000万人,在这个庞大的人群中,养老保险的总体参保率仅为15%。
在福州市社会劳动保险公司三楼服务大厅里,刘致富一笔一划地填完“退保”申请单,拿到1260元的退保金。
就在记者跟随刘致富办理手续的十几分钟内,三楼服务大厅的基本养老金一次性支付窗口前已有5人在排队等候“退保”。
自去年下半年以来,福州市社会劳动保险公司受理进城务工人员“退保”申请材料最多的一天有110多份。福州市现有10多万参加养老保险的进城务工人员,但去年一年,“退保”的进城务工人员就达4万人。
“福州的进城务工人员40%的退保率在全国只是一个平均水平。”福州市社会劳动保险公司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
据了解,广东东莞去年有105万人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仅去年一年就有40万人“退保”,基本都是外来务工者;在浙江杭州参加养老保险的外来工总数大概在50万人左右,而每年“退保”人数高达8--10万,目前累计“退保”的人次超过24万。
就业不稳定是退保率高的直接原因
就业的不稳定曾经是进城务工人员“参保”难的主要因素,但这同样成了退保率高的直接原因。
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调查,仅有20--30%的进城务工农民在一个单位工作满3年以上,2004年外出农村劳动力中,有就业岗位但不稳定的务工人员占到40.6%。而这种状况在2005年丝毫未见有所改善。
“我们都是农民工,经常在流动,能在一个城市定居下来的很少,如果运气好的话,老板会为我们买份保险,但离开这个城市的时候,我们却只能把养老保险账户里的钱取出来带走。”在杭州市滨江区长河镇打工的江西人李海生告诉记者。
江西人李海生之前在长河镇的木材加工厂工作了两年多,扣除吃用一年能余下5000元左右,去年年初厂长为他办了基本养老保险。
在老家的儿子快小学毕业升初中了,一年5000元的收入将不能满足孩子教育和生活需要,李海生想在节后找份新的收入再高点的工作,因此春节没有回老家过年,而是留守在杭州寻找新的发展机会,眼看正月过了大半,工作还没着落,他打算近日去上海看看。
据了解,办理了基本养老保险的进城务工人员在企业绝大多数是合同制职工,按规定,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累计缴纳满15年以上方可领取基本养老保险。“这太长远了,这不适合我们农民工。”江西人李海生说。
一些进城务工的农民朋友还告诉记者,他们中大多的人都四十多岁了,在城里已经没有竞争优势,只有回家务农,即便先前“幸运参保”,也不可能将养老保险缴费至“退休年龄”。
对企业来讲是一种损失
目前,有2000多个统筹单位把守着我国养老、医疗等主要社会保险体制,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属省级统筹,各单位之间政策不统一,导致养老保险关系不能顺利转移接续。
正如四川人刘致富、江西人李海生那样,他们在当地城市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今年要换个城市工作,他们就不得不把缴费的个人部分提取出来。
同时,福建、浙江等沿海发达地区的一些企业主普遍认为,进城务工人员频频"退保"对企业的利益来讲是一种损失。
以福州市2005年为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个人工资的26%,由18%的单位缴费和8%的个人缴费组成,单位缴费的3%再划入职工个人账户,则个人账户存储额增加到工资的11%。务工人员“退保”,可以得到个人帐户中的11%作为一次性付给,而剩下的15%并不退还给单位,而是变成社会统筹基金。
“虽然在2005年底新的养老保险政策出台,对一些旧的政策有所调整,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企业负担,但是如果务工人员‘退保’这么高,叫我们企业如何愿意为更多人投保?”福州的一位企业主告诉记者。
大量退保引起的“后遗症”不可低估
在我国农民工整体参保率十分低下的情况下,退保率却在逐年攀升,“这说明了我们社会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设计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家杨立雄教授分析。
社会学家表示,社会保障制度对保障劳动者的养老、就医等至关重要,农民工参保率低将会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而大量退保引起的“后遗症”不可低估。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研究所所长何平认为,对农民工应实行分层分类社会保障,即将稳定就业(从事正规就业、建立劳动关系,以及事实劳动关系5年以上)的农民工纳入现行制度;对不稳定就业的农民工采用过渡性的办法,除工伤、失业保险按现行规定执行外,养老保险先建个人账户、不建社会统筹,实行过渡性的个人账户制度,将本人的社会保障权益直接记入个人账户。
而杨立雄更重视将务工人员的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的养老保险分开,认为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农村社保体系才是破解问题的关键之道。
因为这样,“第一,农民工流动到其他城市或回乡之后可以将保险关系转移到居住地或新工作地,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第二,充分考虑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农民工的需求和特点,设计精确可行的办法,稳定推进。”杨立雄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