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结刑事案件7426件,判处有罪人犯8290人,依法宣告无罪26人。
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280件,其中,审结丁乃今、张心愿受贿等大要案26件。
依法破产哈一机、龙江电工厂等国有大中型企业21户,卸掉债务20.3亿元,有力地支持了国企改革,保障了经济发展。
审结婚姻家庭、财产继承、民间债务等民事案件32254件,解决争议标的额28.6亿元,其中,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457件,为农民工兑现工资940余万元。
审结国家赔偿案件38件,18人获得国家赔偿。
执结案件15657件,执结标的额25.6亿元;依法打击拒执犯罪,判处有罪10人;清结东海龙宫等重大疑难积案39件。(生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