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2月22日电 21日,黑龙江省卫生厅出台新农村卫生建设方案:黑龙江省将改扩建555所农村乡镇卫生院,投入设备专项资金24570万元,对630所一般乡镇卫生院及252所中心乡镇卫生院进行设备配置。
加强县级疾病控制中心内涵建设。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建设和常规设备配置。每个县(区)疾病控制机构都配备疫苗运输车,保证冷链系统安全有效;建立艾滋病初筛实验室并开展艾滋病免费咨询检测;组建县级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队伍,配齐车辆和必要的消毒、急救等设备;完善农村卫生疫情监测网络,2006年底,各乡镇卫生院的疫情报告要实行专网专用,直报率达到100%;落实乡村疫情监测责任人。每个乡镇政府确定一位领导负责乡村公共卫生工作,每个行政村选择一名村医作为兼职卫生防疫人员,负责健康宣传教育、疫情监测报告和一般应急处理;加大改水改厕力度,2006年自来水普及率提高到57.79%,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到55.47%。
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提高医疗救治能力。村级医疗服务规范化。加强全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的管理,坚决取缔无证行医。按照村卫生所建设标准,在落实防保任务的前提下,原则上实行一村一所。乡村卫生管理一体化。村卫生所作为独立法人,拥有资产的所有权和经营权,乡卫生院受县卫生局委托,对村卫生所行使行政领导和业务主管权,并行使执法监督权。县乡医疗服务一体化。各县卫生局要统筹管理卫生资源,探索以县级医院为龙头的县域医疗集团或医疗联合体,形成县乡医疗服务的共同体。县乡村医疗机构网络化。在完善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的功能的基础上,鼓励开展纵向业务合作,把农民的一些常见病、多发病解决在乡村。县级医疗机构充分发挥龙头作用,逐步探索在农村实行社区卫生服务模式,建立起双向转诊、六位一体的新型农村医疗服务模式。
继续落实好“村村大学生计划”。坚持每年从在职乡村医务人员中招收200人,到医学院校学习毕业后颁发省内承认的专科学历证书,到2010年培养1000人,使每个乡镇有1名医科大学生。继续强化对2万余名乡村医生、900名乡镇卫生院长、900名乡镇卫生院业务骨干的在职培训。自2006年开始,从培训的人员中选树100名省级名村医,50名省级乡镇名医,50名省级乡镇卫生院名院长,作为我省农村卫生工作的中坚力量。力争三年内,使参加培训的乡村医生90%以上取得中专学历,2010年多数乡村医生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逐步完善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力争2007年覆盖全省广大农村,农民参合率达到85%以上。把农村五保户、特困户等贫困家庭通过医疗救治制度纳入参合对象。实行“保大兼小”的方针,全省将普遍建立家庭账户,一般个人筹资款都汇入个人账户以利于小病治疗;实行公开招标集中采购药品,实行因病施治、梯次用药,让农民花最少钱治好疾病;建立卫生支农体系,促进社会卫生服务公平。深化万名医师支农工程。继续从省医院、哈医大一院等14家三级综合医院,每年抽调70名医疗技术骨干,组成医疗队到14个国家重点扶贫县工作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