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小海 刘可英)一年多以前发生在珠海的大学生杀人案曾经震惊一时,去年12月23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主犯蓝庆庞作出终审判决,广东某大学信息管理系学生蓝庆庞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帮助蓝庆庞毁灭证据的黄上平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昨天,蓝庆庞被执行注射死刑。
“我很后悔没有及时地看心理医生,也没有学到足够的法律知识,不然不会有今天。”昨天,这名因与女友发生口角、冲动之下杀人的大三学生,在临刑之前悔恨地说。
出身贫寒不喜读书
1982年9月20日,蓝庆庞出生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某县的一个贫困农家,他从小学起就要走四五个小时的山路上学,然而由于课堂上学的都是应试的内容,他对学习并不感兴趣,2002年,他考入广东某大学信息管理系图书馆专业。根据该校规定,该专业本科生的前两年级学生都在珠海校区就读。在此期间,蓝庆庞租住珠海市紫荆路264号402室的一个房间,并认识了自称名叫唐玲的陈某,此后两人有过多次来往。
口角之中冲动杀人
陈某结识蓝某时自称姓唐,后经警方查实姓陈,其已与蓝某交往了半年。2004年9月5日,蓝某和陈某躺在出租房里的床上聊天,提起他想和同学一起开店,希望陈某能入股。他供述道:陈某听到她的建议后,来了一句“男人都是骗子”,于是两人开始争吵、厮打,陈某说要叫人来干掉蓝某。一番打斗后,陈某求饶,但蓝某未能罢手,在接下来的打斗中将陈某推撞到门框上,致其倒地昏迷。蓝某担心陈某醒来后报复,遂产生杀人的念头,先用毛巾捂陈某的嘴,后用尼龙绳勒颈,使其当场死亡。不久后,与蓝一起租房的黄上平回到出租屋,黄听从蓝的吩咐,把床抬了起来,将尸体推进床底藏起来。蓝用毛巾擦干地上和门框上的血迹。
据法医鉴定,陈某系生前被人用红色塑料绳勒颈及捂嘴,导致机械性窒息死亡,警方后来查实,陈某是四川广元人,死前在珠海某娱乐场工作。
怕人笑不敢诊心病
昨天,终审裁定宣判过后,心有悔意的蓝某说了许多话:他说他对不起妈妈、他爸爸不爱他、请记者不要写母校的名字以免抹黑、希望把器官都捐出去……
但是让他最后悔的却是两件事:一是他应该早点看心理医生。他说,由于经济、学业等原因导致他心理压力大,性格内向、沉默,脾气一旦爆发就很冲动。曾经想看心理医生,却怕别人笑话而止步。他说,如果早点看医生,就不会那么冲动,就不会杀人。二是他应该多学点法律知识。如果有足够的法律知识,事后立即报警自首,也许会有另一种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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