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兰州2月22日电(张其文)从2004年4月至2005年2月,原甘肃省白银市地税局直属征收分局局长吴某多次挪用公款89万余元进行赌博,案发后仅追回5万余元。日前,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一审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11年。
法庭审理查明,从2004年4月至2005年2月,吴某以给县区划税款、向白银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所支付保障金及单位急需资金等为名,先后挪用公款89万余元供个人使用。
2005年8月7日,吴某向检察机关投案自首。
据了解,吴某平时好赌,其挪用的公款主要用于赌博。案发后,除追回5万余元赃款外,其余均被其输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