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新闻提示】九易其稿,市委、市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意见》在昨天召开的全市自主创新大会上和盘托出,《意见》共分8个部分,对我市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给出了一系列含金量极高的政策支持。
【企业主体篇】
亮点扫描:获中国名牌和全国驰名商标,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政策原声:
把技术创新能力作为国有企业考核的重要指标,把技术要素参与分配作为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大中型工业企业每年按不低于销售收入3%的比例提取研究开发专项经费。通过自建或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方式建立企业研发机构的大中型工业企业达到90%。凡是获得省级以上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的企业,组织各类媒体每年进行系列宣传。市政府对新获得中国名牌产品和全国驰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新获得国家免检产品称号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新获得江苏名牌产品和江苏著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创新型企业,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科技资金项目和获取银行信贷,优先安排市应用技术研发与产业化项目资金,优先保障供地并可实行土地低价租赁。对本市企业开发的符合政府采购技术标准和目录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实施政府首购政策和订购制度,不断提高政府采购中本市创新产品和服务的比例。通过工程设计、预算控制、招投标等形式,引导和鼓励政府部门、企业和事业单位择优购买本国、本地高新技术企业的产品。
权威解读:
具体负责政策制定的市委办公厅经济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市委、市政府在制定这一政策过程中,特别强调企业在自主创新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并且拿出了一系列含金量极高的政策措施,明确由市政府对名牌企业实施“真金白银”的奖励就是其中一项,过去这项奖励是由征税地财政对企业实施的,并不能完全得到兑现。
【院校资源篇】
亮点扫描: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建立面向社会的研发、设计服务机构
政策原声:
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建立面向社会的研发、设计服务机构。实行应用性科技成果登记发布制度,对就地转化的科技成果给予优先扶持。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建设技术共享平台,加快建立以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主体的公共研发平台,鼓励和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进行多种形式的产学研联合,组建技术开发联合体或建立战略联盟。为部、省属科研机构营造良好环境,强化支持服务,使之成为我市自主创新的一支重要力量。
权威解读:
副市长许慧玲在昨天下午的新闻发布会上说,这份文件注重调动两方面的积极性,一方面是企业作为主体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就是高校、科研院所作为技术、人才、信息支撑的积极性。
【服务载体篇】
亮点扫描:为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提供“一门式”服务
政策原声:
以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为基础,设立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为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立项、工商登记注册、税务登记和优惠政策落实等提供“一门式”服务。设立市技术产权交易机构,为科技项目、科技企业提供技术产权交易和股权融资等服务。成立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专家指导委员会,促进孵化器发挥成果转化、中介、投融资等培育企业的服务功能,对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行情况进行考核,择优由市、区(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扶持。研发机构聘用本科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海外留学人员,可享受本市有关引进人才的优惠政策,研发人员档案免费托管。
权威解读:
许慧玲说,近年来,在宁高校和科研院所应用技术类科技成果本地转化率仅为30%,虽比“九五”期间的10%提高了许多,但对照发展需求仍需努力。针对这一情况,这份《意见》提出关于加快建设技术转移服务平台,推进科技创新服务载体建设的。
【人才高地篇】
亮点扫描:市科技功臣奖奖金额度提高到50万元
政策原声:
凡引进符合南京经济结构调整与产业发展方向的人才,包括具有特殊技能的高级技师,确保人员、编制、计划、户口的落实。对引进获得国家级学科带头人称号的高层次人才,在子女就学、住房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或资助,并提供一定的科研条件和居住、生活便利。用人单位引进高级人才的住房货币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费用,可依法列入成本核算。市科技功臣奖奖金额度提高到50万元,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提高到5万元、3万元和1万元。经批准,市科技功臣和科技之星可享受市级劳模待遇。努力提高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净所得”,高层次海外留学人员,软件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个人在本市第一次购买商品房和汽车,可享受财政专项补助。在宁科技研发机构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工资报酬等收入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可税前扣除个人应交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个人奖励的,暂缓征收个人所得税。
权威解读:
市委办公厅经济处人士介绍说,过去市科技功臣奖的奖金额度为10万元,市科技进步奖一、二、三等奖的奖金分别是1万、5000和2000元,此次奖励增加的力度很大,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科技人才的重视。另外,过去专门针对软件人员的一些奖励政策在这次被扩大了范围,高层次海外留学人员也享受同样优惠。
【投融资体系篇】
亮点扫描:每年3000万元设立市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
政策原声:
设立市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市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一定3年,重点为省级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提供配套。对科研课题及经费的申报、评审、立项、执行和结果实行全过程监管,任何部门不得对科技资金截留、挪用和延时下拨。设立创新型企业担保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从2006年起,连续3年市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对各类担保机构租赁设备、委托贷款等其他为创新型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业务一并给予补贴。设立市创投引导基金,市财政的投入在现有基础上增加到1亿元,用于市高新技术风险投资公司的资本金投入和对市政府认定的创投企业开展业务的奖励补贴。对国家鼓励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银行可采用出口卖方信贷方式,也可在向进口方提供保函,且办理出口信用险的情况下,开办出口买方信贷业务。对资信好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企业可核定一定的授信额度,在授信额度内开具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等,并可适当降低资金抵押或保证金比例。
权威解读:
市委办公厅经济处人士介绍说,仅投融资体系建设一项,市政府3年就要拿出2亿元,用于设立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创新型企业担保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和市创投引导基金。市委、市政府制定《意见》一项重要初衷——加大对自主创新的财政投入力度在这里可见一斑。
【社会环境篇】
亮点扫描:科普专项经费逐步达到市级人均1元以上
政策原声:
科普专项经费逐步达到市级人均1元以上,区级人均1.2元以上,县级人均0.6元以上。建立和完善自主创新的目标考核机制,把促进自主创新和人才培养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体系。加强对自主创新政策、目标和任务落实情况的评价和督查工作,定期分析和评价政策措施的执行效果,并责成有关部门和区县及时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
权威解读:
良好的社会环境是促进自主创新的必要条件,建设和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也是各级政府的本职所在。《意见》重点从优化科技进步法制环境、积极培育创新文化和提高自主创新的组织程度三方面给出了营造鼓励自主创新社会环境的具体措施。南京日报记者 沈文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