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短波
本报讯(曾庆光蒋秀萍)日前,思明区工商局依法对中山路某百货店销售假冒名牌商品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将查获的假冒五个知名国际商标100多个皮包、围巾、皮带全部予以没收,并处罚款人民币3000元。
年前,思明区工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时发现,中山路某百货店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经现场清点,共有涉嫌侵犯商标专用权“PRADA”皮包7个,“CHANEL”皮包12个,“DUNHILL”皮包8个,“BURBERRY”皮包30个、围巾9条,“GUCCI”皮包37个,“GUCCI”皮带2条。这些品牌均为国外知名商标,上述五家商标注册人委托荟萃商标(中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代理人,代表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采取必要措施以制止并消除仿冒、假冒及其他任何侵犯或损害其注册商标权益的行为,经该代理公司来厦打假技术员鉴定,这些商品均为假冒上述五家公司商标专用权商品。
据调查,上述商标侵权商品包装款式新颖,价钱便宜,全英文标示,该店主觉得有利可图,就从上门推销者手中进了一批货。每个包以人民币70元进货,然后以人民币100元左右不等的价格售出。其他被查获的围巾、皮带情况类似,均以高于进价人民币30元至40元左右售出。
调查中,该店主一再强调,这些商品标的全是英文,店员并不清楚这些英文是什么意思,也就等于事先并不知道涉案商品是假冒名牌商品,而且是以普通包的价格进的货,也以普通包的价格销售,怎么能算是违规行为。但工商人员指出,就算是事先不知道这些包、围巾、皮带是假冒国际知名品牌商品,但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有关规定,构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思明区工商局对其作出没收侵犯商标专用权商品并处罚款人民币3000元整的处罚。
(来源:厦门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