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大道中某美容店强行向一12岁少女推销价值900多元的护肤品
新快报讯 (记者 杨莉 通讯员 叶冠勇)“让一个12岁的女孩做美容还强要她买900多元的护肤品,这种行为太可耻了吧?”家住海珠区的邓女士昨天向广州市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12315投诉说。 12315有关负责人表示,这种行为不当,因为儿童的消费心理不成熟,作为商家有劝阻义务而不应强买强卖,故要求商家须退还小女孩所购商品货款。
邓女士说,她的女儿小美今年才12岁,由于刚过完年,小美的压岁钱不少。小美2月初到海珠区江南大道中某商场逛街的时候,被一家美容店的工作人员拉住,表示可以给小美做免费美容。正当喜欢“扮靓”年纪的小美经不起诱惑,于是进了该店做美容。哪知道,店里面的工作人员给小美敷了一半面膜后,就全力给小美推销一盒价值900多元的护肤品。当时小美身上只有400多元,美容店仍紧逼不放,居然让小美打下欠500多元的欠条!小美才得以脱身。而邓女士发现,小美拿回家的护肤品根本就不适合12岁的小女孩使用,气愤的邓女士于是打电话到12315投诉,要求无良美容店退还已交货款。
无独有偶,梁女士的小孩小云和同学小仪也在同一地点被这家无良美容店以“免费美容”为由,被逼购买了价值682元的护肤产品。
工商部门有关负责人昨天表示,由于目前小孩的压岁钱较多,但未成年人的消费心理并不成熟,对一些消费额较大的商品缺乏判断力,故商家有劝阻的义务,对故意逼迫未成年人购买高额物品的,商家应该退还相关货款。同时希望家长在小孩的消费观念上多加以引导。
(夏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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