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鼓司援 金陵晚报记者 洪唯
【金陵晚报报道】“当我得知女儿被车撞的消息时,我的双腿不停地打颤,差点晕过去”。43岁的李兰华回想起当初的一幕,表情仍显得心有余悸。为了女儿的权益,这位拿低保的母亲更是破天荒地走进了法院。
15岁的小凡是南京某中学的初三学生。2005年11月28日中午,小凡骑着自行车由学校返家吃中饭。据小凡回忆,当她经过南京财经大学门前的马路时,一辆出租车突然从路边冲出,撞向小凡的身体,她的后脑重重地砸在出租车的前车窗上,车窗玻璃全部破碎。
根据交警五大队的事故鉴定,的哥张锋因车速过快,对周边行人缺乏观察,承担本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在医院确保女儿生命无忧后,李兰华将女儿接回家中慢慢调养。李兰华是一个低保户,丈夫的收入也十分有限,全家的生活开销十分紧张。“小凡今年就要考高中,本来压力就大,如今被撞伤脑子,这叫我们做父母的怎能不急”!
李兰华给女儿请了数学和英语两门家教。李兰华告诉记者:“请完家教我的存折就剩下3毛钱了。这两门家教是最便宜的大学生家教,20元/小时。”李兰华噙着泪表示:“为了女儿能考上好高中,上大学,我愿意卖肾。”说到此时,身旁不停抹泪的小凡再也忍不住了:“妈妈,你别说了,我一定为你争气,考上好高中。”说完母女俩抱头痛哭。
早已下岗的李兰华从事钟点工工作已有两个年头。据其介绍,女儿出事前,她刚谈妥了每周3次前往一户家庭打扫卫生,每月工资400元。现在她为了照顾女儿不得不放弃这份工作。李兰华认为,除了已经发生的医疗费800元和家教费用600元,损失中还应该包括这400元误工费。
但的哥张锋并不这么认为。的哥张锋在电话采访中告诉记者,事故发生后,其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公司即按照事故鉴定中全责的标准理赔了小凡的全部医疗费,至于其母亲李兰华主张的家教费用和误工费,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双方分歧较大,李兰华不得已代女儿将的哥张锋告上了法院。目前本起人身损害赔偿官司已在鼓楼区法院立案。南京华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嵇新表示:尽管李兰华母女的境遇令人同情,但就母女俩主张的家教费和误工费这两项费用而言,很难有相关证据证明,诉求获得法院支持的可能性不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