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出现问题后,销售商不给解决怎么办?今天,记者从张店工商分局、张店区消费者协会联合召开的移动通讯器材行业商品准入和先行赔付制度动员会上获悉,从今天开始,手机市场实行商品准入和先行赔付制度。
本报淄博2月21日讯(记者 任灵芝 魏鹏 通讯员吴江赵文德)手机出现问题后,销售商不给解决怎么办?今天,记者从张店工商分局、张店区消费者协会联合召开的移动通讯器材行业商品准入和先行赔付制度动员会上获悉,从今天开始,手机市场实行商品准入和先行赔付制度。
2005年,张店工商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受理消费者申诉案件3637件,手机的质量申诉就达398件,占总数量的11%,位居首位。为此,张店工商分局和张店消费者协会决定对手机市场实行商品准入和先行赔付制度。从今天开始,张店工商分局美食街工商所辖区内移动通讯器材经营者和售后维修经营者,将作为首批示范经营者。
手机商品市场准入是指,工商部门将把关关口前移,在经营者进货时,要求经营者填写手机的各项进货资料,查验手机进网许可证明和其他各种质量证明,并且在手机销售凭证上打印上“标志已查验”等印章,从源头上堵住假冒、水货、翻新手机进入市场。
手机先行赔付的具体做法是,经营者向张店区消费者协会指定的账户中存入一定数额的信誉保证金。消协在调解手机纠纷时,认定因经营者的过错导致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而经营者不能及时或者拒绝履行赔偿责任,消协将进行先行赔付。另外,消费者认为自己所购买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存在问题时,如果跟经营者协商未果或者消费者对经营者的处理意见不满意,以及经营者无故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消费者的要求,消费者可以向张店区消费者协会或者经营者所在辖区的工商所投(申)诉,申请先行赔付。
据介绍,从3月中旬开始,张店区将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实施移动通讯器材行业实施商品准入和先行赔付制度。
为配合今年的“3·15”活动,更好地为消费者服务,本报已开通消费维权热线(0533)3583038,广大读者可把发生在自己身上或身边朋友的消费纠纷告诉我们,我们将为消费者搭建一座维权的桥梁。(a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