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那个时代无数牺牲品中的一个,“强奸犯”张其德没有可以指控的对象。
撰稿/汪 伟(记者)
张其德来到合肥市近郊长丰县一座规模宏大的武校旁边,手里拎着一个塑料袋。
“事情发生在1970年。 ”一见面,几乎没有过渡,张其德张口就说,“他们说我强奸,致孕生子。我没有做过这个事情。我要求重新查这个案子。”
塑料袋里装着各种各样的申诉材料。因为不服30多年前对他的一项强奸判决,30年来,张其德在合肥市和长丰县各个机构的信访部门间跑来跑去。时间长了,许多工作人员都认得这个拎塑料袋的高个子老头。
“老头70多岁了,想完成一个心愿。”从合肥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任上退休的李延法说,“老头说,临死前想对孩子有一个交代。”
退休前两年,李延法开始帮助张其德申诉。从那时开始,4年过去了,30多年前的那桩强奸案仍然扑朔迷离。
桃色新闻与强奸案
1972年5月3日,中国人民解放军长丰县公检法军事管制小组判定,张其德“道德败坏,奸污少女,致孕生子,调戏青少年妇女多人,情节恶劣,罪行严重”,“但在审理中,尚能坦白交代”,“依法从轻判处”有期徒刑3年。
1970年,张其德37岁,是安徽省长丰县岗集公社东升大队民田生产队的会计。农历十一月的一天,生产队通知张其德去大队部开会。在大队部的会场里,村长胡德虎当着大队书记董立武、民兵营长周道军、村长胡德虎和大队会计王朝瑜几个人的面,对张其德说:你强奸了书记的女儿张某,现在已经怀孕了,有没有这个事?
张其德脑子轰然一响。
张某是东升大队书记董立武的养女。几个月前,民田生产队就盛传,已有5个孩子的张其德和情窦初开的张某发生了一桩“丑事”:
正值麦收时节,民田生产队村民张武贵上厕所时,发现张其德和张某在他家的厕所里面——按照张其德的说法,张某对他一直有爱慕之心,那天晚上,他也“动了春心”,冲动之下和张某钻进了别人家的厕所。
被撞破的乡村桃色新闻使当事人狼狈不堪。张其德说,这个“丑闻”终结了他与张某的一段暧昧感情。
在村长询问时,他坚决否认自己与张某有过两性关系,也坚决否认张某怀孕与自己有关联。大队干部于是将他关押在了另一个生产队的民兵排长陆应奇家中,接受公社派人来审讯。
在张其德关押在大队部期间,董立武在民田生产队召开了社员大会,要求妇女们写检举书,检举张其德。董在会上说,不检举就是包庇坏人。的确有不少妇女写了检举书,检举张其德从前“猥亵妇女”的言行。
公社干部要求张承认强奸事实。但张其德仍然否认自己与张某发生过性关系。关押了10天左右的时间后,审问不了了之,张其德被放回了家。由于问题并无结论,他的会计职务被撤销。
几个月后,事情又发生变化。1971年3月,张其德突然被叫到大队部。等待他的是一场批斗。开完批斗大会,民兵排长陆应奇将张其德五花大绑,一路走到附近的火车站,乘火车把张其德送到了长丰县的一个群众专政指挥部。
“文革”开始不久,公检法被全面砸烂,司法系统陷入瘫痪,此后军队开始对公检法等机关进行管制。不久,响应“专政是群众的专政”口号的名为“群众专政指挥部”的群众组织又应时而生,部分掌握了审判权力。
在群众专政指挥部,张其德被关押了半年左右,其间,他一改坚决否认的姿态,改口承认了强奸等所有罪名的指控。
特殊时代的审与判
“我去了不久,有一天要审问我,让我跪在地上,面对着审问的人,我背后站着一个哑巴,手上提着一条柴油机上传动的三角带。”群众专政指挥部的审讯场景让张其德终生难忘,“审讯的人要求我交代强奸经过。我魂都吓掉了。心想不承认不行了,不承认就要打了。承认了顶多是一枪之苦,不承认的话岂不是要被活活打死。都是个死,我何必要多受苦呢?”
审讯者问一句,张其德承认一句。从强奸行为到张某的孩子,张其德都承认是自己所为。
最后审问者问:你说的是不是真话?张其德答道,是真话。
审问结束,张其德被群众专政指挥部送往位于长丰县和寿县交界处的看押场所。张其德的叙述变得失神。“我已经不想活了,专政指挥部不是人呆的地方。乞丐、盲流、犯人都关在一起。一间房里人满满的,连下脚的地方都没有。虱子太多,我身上的衣服都抓破了。”
然而,出乎意料的是,关押数月后,张其德再次被释放回家。他猜想,大概是人太多,关不下的缘故。
在群众专政指挥部的几个月时间摧毁了张其德的意志和身体。他的老伴龚德英揩起了眼泪。“回家后他的身体就垮了。不能吃饭。吃什么拉什么。吃不了干饭。”
张其德嘀咕了一句:“在那里吃稀饭和臭咸菜吃得太多了。”他想了想,又嘀咕了一句:“谁想到能活到今天?那时候我都不想活了……”
张其德的身体渐渐恢复,而“捉放曹”般的案情还在继续。1972年4月底,岗集公社武装部长又把张其德从家里捆到公社批斗。
当年岗集公社知道张其德案的人多已去世,所剩不多的几个人也都和张其德一样垂垂老矣。
亲手经办张其德案的原岗集公社政法部部长李太之回忆说,东升大队书记董立武向公社反映张其德强奸他的养女一事时,他感到“很奇怪”,后来的事情则是在“马马虎虎”的情况下进行的。
“没什么证据,人家是书记啊。”李太之说。“那时候法律很乱,听到风就是雨。”
虽然如此,岗集公社还是将张其德案的材料上报到了长丰县,并在将张其德送往长丰县看守所前,组织了批斗。
一同接受批斗还有另外4个人,批斗原因与张其德一致,都是“生活作风”问题。5人全身被“捆猪一样”地捆成“两头翘”,由于捆得太狠,其中一个人当场吐血。而张其德的胳膊也被捆出了终生病痛。其后好几年时间,他胳膊上被勒出的痕迹迟迟不能消散。而左手的中指从此麻痹。批斗个把小时后,公社干部在公路上拦了一辆车,把张其德等人送到了长丰县看守所。“上汽车时李太之让人把绳子松下来了。不然我就没命活到县城了。”张其德说。
在长丰县看守所关押数日后,张其德被带到一间房子,与11个等待宣判的嫌犯排成一队。每人手上都发了一份判决书。一位法官问张其德等人是否服从判决。其他11个人都说服从。只有张其德说,不服。法官问张其德是否上诉,张其德说,我要上诉。
号子里其他看押人员听说后,劝说张其德不要上诉。“他们跟我说,十个上诉九个倒霉,跟法官打官司打不赢。”张其德一拍大腿,“哎呀”了一声,“我想他们说的是对的。我要上诉,果然就倒霉了。”
和他同时宣判的11个人都被送去服刑了,张其德还继续关押在看守所里。看守所的一位勤务人员以张其德要上诉为由,拿走了他的判决书。
虽然考虑再三,张其德打消了上诉的念头,但他从此再也没有见过自己的判决书。
1972年9月底,他被送往劳改农场服刑。
30年申诉路
为了逃脱群众专政的三角带,张其德承认了指控。免却皮肉之苦的代价是牢狱之灾。那时候,张其德没有想到,他的余生要面临另一种牢狱,甚至比判决书上的3年徒刑漫长得多。
他被送到农场时神情呆滞,被农场怀疑是傻子,并因此要将他送回去。后来管教干部问张其德为什么“孬”成这个样子,张其德说,自己受冤,脑筋受了刺激。管教干部让他写一份申诉,他却发现自己连名字怎样写都忘掉了。
管教干部为他指定了一个有大学文化的服刑人员帮他写申诉。此后,随着智力渐渐恢复,写申诉几乎占据了张其德的所有的休息时间。
3年申诉,没有任何回音。1975年6月24日,张其德刑满释放。但申诉之路还没有走完,牢狱在他身上以另一种方式进行着。他像着了魔一样,回家一二十天后,就重新开始写申诉,寄往合肥市中院、合肥市信访办、长丰县法院和长丰县人民来信办公室等机构,同时奔走在这些机构之间。
他的要求很明确:复查案件,撤销原判。
“他哪里没去过?”龚德英说,“到处给人磕头。”在张其德几抓几放的过程中,龚德英就只能从别人口中得知丈夫的命运。
自始至终,她都不知道该不该信任丈夫。在张某未婚先孕变得尽人皆知之前,张其德与张某的“丑事”就已经是社员们的谈资。张其德第一次被带走的时候,他们的大儿子刚刚14岁,最小的孩子刚满周岁。张其德走后,就有人以张其德贪污的名义到张家抄家,仅存的棉花和米都被抄走了。为了糊口,他们的大儿子和大女儿先后从中学和小学辍学回家挣工分,抚养子女的责任落到了龚德英身上。
“老头子搞走了,我一个农村小孩,什么都不懂,姊妹几个都太小,光靠老娘一个。穷不说,还受人欺。”张其德的大儿子说。这个50多岁身材魁梧的中年人现在合肥一个菜场卖肉。回忆起最困窘的日子他曾经因为吃不饱而骨瘦如柴,感叹地说道,那时候一年也吃不上两回肉,闻到村里其他人家烧肉的味道,他的肚子都受不了。张其德的5个子女已经全部离开家乡,到合肥市生活。他的大女儿说,从小别人就对他们家另眼相看,让他们难以忍受。
凡此种种,愈加坚定了张其德申诉的决心。1978年以后,全国进入了平反“文革”期间冤假错案的高潮,那也是张其德申诉最频繁的时候。家里没有路费,他就扒运煤的火车去县城。
这段堪称意志坚定的申诉,曾因长丰县法院的一纸答复而暂时终结。1980年代,在张其德申诉多年后,长丰县法院终于开具了一封答复信:“经查,此案案情属实,维持原判。”
回复中说,如不服,可以上诉。张其德拿着这封信去问人。一位在安徽省公安厅工作的亲戚告诉他,要想上诉,除非有新的证据可以推翻判决书上的事实。
认定自己无辜的意志,一直支撑着张其德的申诉。但这一次他突然发现,自己并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没有强奸张某;也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自己不是张某生下的那个孩子的父亲——从法律上来说,他多年申诉,都可以说是无用功。
亲子鉴定:新证据?
2001年,张其德68岁。距离那桩改变他一生的强奸案的案发时间,已经30年整。距离长丰县法院给他的回复,也有20年左右时间。
一天,在一张子女包东西回家用的废旧报纸上,张其德看到一条“村姑告倒村支书”的“旧闻”,其中说到,一个姑娘指控村支书强奸了自己,支书反过来说对方是诬告,双方相持不下,后来孩子出生,通过做亲子鉴定,告倒了村支书。
张其德突然从这张破报纸中看到了命运的转机。“如果找到那个孩子,一做亲子鉴定,不就可以知道他和我有没有血缘关系了吗?”如果亲子鉴定能证明自己与张某所生的孩子没有血缘关系,强奸致孕的判决岂非不攻自破?
1971年,张某未婚先孕,产下一子。当年的判决认定,张其德是这个孩子的父亲。30年过去了,这个孩子在哪里呢?
民田生产队的老人都记得,孩子没出世,张某就嫁到了民田附近的一个集镇。孩子出生后没几天,就被送给别人抱养了。抱养人家的地点也距离民田不远。
陈某,这个30多岁的男人被张其德认定是那个被抱养的孩子。作为佐证的是四乡八邻的回忆。陈某是被抱养的,这一点确定无疑。然而,陈某并不认识张某。
2003年,张其德通过大儿子找到在合肥打工的陈某,张家谨慎地向陈某表示,想做一次亲子鉴定,看看双方是否存在血缘关系。
“即使他真的是我的父亲,我也不想认他。”2005年,经历坎坷的陈某才完成了结婚、盖房的人生大事,有了自己的孩子。“听说老头子受了很多苦,我愿意帮他把事情搞清楚。”
成功地说服了陈某,2004年1月12日,张其德和陈某在时任合肥市司法局148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李延法的陪同下,前往安徽莱蒂克亲子鉴定中心做了亲子鉴定。
一个多月后,鉴定结果出来了。鉴定机构口头提供了鉴定结果:张其德和陈某没有血缘关系。同时表示,如果司法机关有需要,可以调取书面的鉴定材料。
张其德欣喜若狂,立刻会同律师前往长丰县法院,要求“平反”。
接待他们的长丰县法院审监庭庭长高道行要求张其德提供当年的判决书。然而,张其德的判决书早在他被送往劳改农场服刑前,就已经不知去向了。
丢失的判决书
早在2001年,距离他的判决快要30年的时候,他去长丰县法院申诉,接待他的法院工作人员第一句话就说,你说你坐过牢,判决书呢?
因为丢失了判决书,张其德多花费了无数口舌和气力来证明,自己的确被判过刑。没有判决书,他的一切申诉要求:复查乃至重审,都失去了对象。他努力地向别人解释,自己曾是一个犯人,“只有人冒充军人、干部,哪里有人冒充犯人呢?”他请求法院从档案中找自己的判决书。回答是,档案不是想找就给你找的。
张其德到合肥市请了律师,帮他去找长丰县法院要判决书。然而,事情的进展并不顺利。长丰县法院答复说,找不到张其德的档案,也找不到判决书。律师把钱退给了张其德。张其德又拿着这些钱,找到下一位律师。前后6位律师重复了多次毫无结果的长丰之行,第六位律师也要退钱给张其德。但张其德拒绝接受。
“我不接他的钱,接了他的钱我再到哪里去找律师呢?”张其德说。无奈之下,律师到张其德当年服刑的农场去查档案。农场里也没有张其德的判决书,却还保存着一张档案卡片。并据此给他开具了一张证明,证明张其德在此服刑3年。
张其德和律师拿着证明来到长丰县法院,但审监庭仍然是一句话:判决书和档案没有了,没办法给你办。
其间,合肥市人大信访办、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长丰县人大等机构,多次与长丰县法院进行沟通。2005年夏,合肥电视台以“丢失的判决书”为题,报道了此事。长丰县法院审监庭的高道行庭长在电视台的摄像机前,来到长丰县法院的档案室。翻看了张其德案发生前后数年的案件档案后发现,长丰县法院的档案室中独缺张其德案的卷宗。
法院后来给出的解释是,1979年公检法结束军管,重新独立,档案分割的时候造成了遗失。
2006年初,合肥电视台播出该节目数月后,长丰县法院通知张其德,他的档案找到了。
旧案难了
民田生产队几乎没有人在乎张其德的申诉。越来越多知道旧案始末的人已经离世,连子女都在劝说张其德,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就不要再申诉了。张其德却还希望当事人张某能够在晚年出来替他说话。
2005年9月,张其德见到了张某,问了一句,“张某,你可认识我?”
张某还认识他。然而,见面没有任何结果。张某哭了:“我是个苦命的人。”谈话没能进行下去。
2006年2月,长丰县法院审监庭庭长高道行表示,长丰县法院正在审阅张其德案失而复得的档案,是否进入复查乃至再审程序正在讨论之中。高道行否决了张其德和陈某所做的亲子鉴定具有法律意义。
“要做亲子鉴定,必须张其德、张某和陈某三人一起做,才可能作为证据。”高道行说,张其德的申诉会有什么结果,尚难定论。即使亲子鉴定证明陈某是张某的儿子而与张其德无血缘关系,也只能说明判决书上“致孕生子”属无中生有,要证明强奸行为是否存在仍将很困难。
“一开始我以为他们要认我。现在听说他们找我不是要认我,而是要证明我不是他的子女。”陈某感到异常为难:未来的三方亲子鉴定中,他可能会帮助一个和自己毫无关系的男人,陷他的生母于不义之地。
高道行表示,张其德多年连续不断的申诉,让法院觉得确有重新评估案情的必要。他同时承认,1980年代长丰县法院给张其德出具“维持原判”的回复时,并未启动复查程序。而只是简单询问了一下张某等人。
但是,“工作很麻烦。”高道行说,不仅知情者大多死散,而且法院对能否说服张某进行亲子鉴定都没有把握。
并且,“即使是一个冤案,也没有人能对此负责”,高道行强调说,“这是当时的政治气候和环境决定的。”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瑞华和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谢佑平都表示,今天甚至无法质疑张其德案中如同儿戏的法律程序。“类似案件在‘文革’时期比比皆是。连国家主席的权利都难以保证,遑论张其德这样的一介草民?”谢佑平说。
关键的当事人仍然活着,案件却随时可能陷入僵局。这个“无人负责”案子带给张其德和他的家庭难以评估的痛苦,但灾难的起因却与其自身的性格有关;他至少是一个非正常时代的非正常司法制度的牺牲品,然而,作为那个时代无数牺牲品中的一个,他没有可以指控的对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