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昌平)超市货架上的酸奶明明标价5块6,到收银台后,却变成了11块2,这是怎么回事呢?消费者周先生询问后才知道,原来酸奶的包装上写着“扫两次”,而到收银台后“扫两次”价格必然翻番。今天上午,周先生在丰台法院状告易初莲花六里桥店和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有欺诈行为,并要求两被告赔偿其经济损失1289元,并更换同等数量的酸奶。
周先生是自由撰稿人,2005年12月9日下午,周先生在易初莲花六里桥店购物,他在奶制品货架上看到伊利酸奶礼品装(一个食品袋内有8小杯酸奶加一个小勺)的醒目广告价签,标价为5.6元,他便拿了两袋。但是,在结账后,他查看购物小票时发现,两袋伊利酸奶礼品装竟然被收了四袋的钱!周先生说,他见状立即向收款员反映,收款员指着袋子的侧面让他看,只见侧面不被人注意的地方有一个指甲盖大小的白纸条,上面有用圆珠笔写的三个字“扫两次”,收款员说是按照伊利北京分公司的要求扫两次的。周先生说,事后他多次找二被告,要求退回多收的钱,但对方态度恶劣,互相推诿,至今无果。
据了解,事发后周先生聘请了一名律师,并到市发改委举报易初莲花涉嫌价格欺诈。该律师对记者说,易初莲花六里桥店和伊利北京分公司不但侵犯了周先生依《消法》享有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更是违反了《价格法》关于明码标价的规定。
记者看到,周先生手拿的酸奶外包装上标明制造商是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乳品厂,包装侧面贴着个小纸条“扫两次”。对这袋酸奶,伊利集团北京分公司的代理人辩解说并非该公司代理的产品,该公司不应为此负任何责任。该代理人说,伊利集团有很多子公司,北京乳品厂也是伊利集团的下属企业,但乳品厂的产品并未由北京分公司代理。本报记者问该代理人,伊利集团北京分公司代理的产品是否有“扫两次”的现象,该代理人表示不清楚。
经法庭合法传唤,易初莲花六里桥店未出庭应诉,而是由易初莲花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委托了代理人来应诉,法官认为不合法律规定,遂对该店进行了缺席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