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日报2月15日,孩子的父亲车坷峰接受了记者采访。他介绍:2003年,车永一出现头痛、恶心等症状,经检查确诊患上了“小脑髓母细胞瘤”,随即住进烟台市某医院治疗,接受了开颅手术。术后,车永一先后又接受了治疗和放疗,一直维持到现在。 经过两年多的治疗,其病情一直没有好转。经医生确诊,孩子没有治愈的希望,只能通过药物减轻孩子的痛苦。在经济条件无法承受的情况下,车坷峰只得将孩子接回家通过药物维持生命。平时,孩子的头部经常像被电钻钻一样,疼得满地打滚,痛苦的叫声让父母感到揪心般的难受。
看到孩子没有治愈的希望,又天天疼得痛不欲生,父亲车坷峰十分无奈。最后,在孩子的要求下,他找到烟台市慈善总会、当地红十字会和镇政府,要求给孩子实施“安乐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车坷峰痛苦地说:“与其让孩子在绝望中遭罪,还不如让他早点结束生命,这对孩子或许是最好的解脱。俺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他疼死在面前啊!”
省立医院肿瘤中心一位王大夫介绍说,车永一在无法治愈而且非常痛苦的情况下,想申请“安乐死”,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安乐死”是违法的,也是违反医疗业的相关规定和医德的。在这种情况下,只能采取一些医疗手段,帮助孩子减少痛苦。
济南律师王振鹏认为,“安乐死”是一个在世界范围内存在广泛争议的问题。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不允许“安乐死”,主要是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同时也可以杜绝一些人利用这种手段侵害别人的生命健康权。(吴允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