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强调 要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成民心工程
胡锦涛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统一思想科学规划扎实推进 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成为惠及广大农民的民心工程
新华网北京1月26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1月25日下午进行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 他强调,要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出发,深刻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做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各项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积极、全面、扎实地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落到实处,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成为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
中共中央政治局这次集体学习安排的内容是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农业部农业贸易促进中心钱克明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张晓山研究员就这个问题进行讲解,并谈了他们的有关看法和建议。
中共中央政治局各位同志认真听取了他们的讲解,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讨论。
胡锦涛在主持学习时发表了讲话。他指出,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全局出发,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我国有13亿人口,农村人口占大多数,农业和农村发展搞不上去,农民生活得不到显著改善,我们就不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不能实现全国的现代化,不能实现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能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我们强调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一系列支农惠农的重大方针政策和有效措施,农业和农村发展呈现出良好的态势,农民生活不断有所改善。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相比,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还面临着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加快推进现代化,必须妥善处理工农城乡关系。“十一五”时期是我国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的一个重要机遇期,我们必须下更大的决心、拿出更多的投入、进行更扎实的努力,推动现代农业建设迈出重大步伐,在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下坚实基础。
胡锦涛指出,要贯彻落实好中央关于加强“三农”工作的大政方针,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关键在于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把“三农”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切实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认真抓好落实。
胡锦涛就抓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工作落实提出五点要求。一是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深入掌握农业和农村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努力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各项工作切实符合实际、符合农民意愿。二是要因地制宜、搞好规划,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从实际和现有条件出发,充分尊重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科学确定发展目标和实施步骤,指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逐步推进。三是要抓住重点、积极推进,坚持把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农民生产生活中最紧迫的实际问题入手,区分轻重缓急,突出建设重点,为农民群众多办好事、实事,做到不急于求成,不搞一刀切,不强迫命令,更不能搞形式主义。四是要完善机制、形成合力,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力加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宣传教育,使全党全国以及全社会共同关心和热情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五是要总结经验、分类指导,注重抓好试点,及时总结实践,发现典型经验,指导面上工作,不断开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局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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