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005年3月10日电 新华社记者杜宇、陈敏
大量商品房卖不出去和大量城市人买不起房,这对矛盾在一些城市表现得相当尖锐。追究原由,不少人大代表认为这不仅跟市场调节能力有关,也与我们的房屋制度有关。 他们建议政府部门尽快采取措施,缓减这种结构性短缺与过剩的现象。
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郭树言代表说:“上海城市中心的房价已达到1.7万元/平方米,北京三环以内每平方米要七八千元,这严重脱离了居民的生活实际。”于学信代表也认为,从目前的房屋价格来看,目前我国的房地产进入了不正常的发展阶段。1949年到改革开放前,我国只盖了正常需求十分之一的房子,绝大多数家庭只有一间房,没有厨房也没有卫生间。现在放开了,急剧的需求提高了楼房价格,使房屋价格背离了它应有的价值。北京是首都,外地人前来购房也是造成北京房价扭曲的重要因素。
来自西南政法大学的陈忠林教授认为,我国目前房地产出现了两种自相矛盾的现象,一方面是高档房子多得卖不出去,空置率高,另一方面是很多低收入群众买不起房。
陈忠林代表说,过剩与短缺并存,既与当前我国收入差距过大带来的购买力差距过大有关,也与我国的房地产政策从“完全计划经济”直接转换到“完全商品经济”有关,中间没有一个过渡的过程。他介绍说,目前意大利等发达国家都没有跨过这个阶段,他们的政府还在修建“半计划半商品”性质的房屋,用来照顾低收入群体。
于学信代表指出,从钢材涨价的趋势看,目前部分城市的房价还将上涨,这个问题应当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作为政府,一方面不要过分限制高价房,因为高收入群体有需要;但另一方面,要高度重视中低收入群体特别是贫困群体的住房问题,通过限制土地价格、控制开发商利润等方式,修建足够数量的廉价房和廉租房,满足低收入群体的居住需要。
黄奇帆代表说,修建一定数量的集资房、廉租房是必要的,但必须把好四个关口:一是严格执行国家的土地政策;二是适当减免建房规费,让利于民;三是严格控制对象,坚决杜绝一人占两套房的现象;四是价格不能太高和太低,在商品房价格的30%到60%之间为宜。他说,在解决困难群体住房时,还应该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作用,目前我国的住房公积金90%以上没有用来帮助群众解决住房困难,而是演变成了“养老金”。(完) (责任编辑:戴金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