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指出,要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深入贯彻中央精神,国家环保总局科学技术顾问委员会、中国环境科学学会近日组织召开了环境友好型社会专家座谈会,来自经济、社会、法律、环保、企业等领域近20位著名专家和学者围绕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内涵、外延以及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亟需研究和解决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讨论。
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是历史必然
十六届五中全会首次把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确定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的一项战略任务。专家、学者们一致认为,党中央提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审时度势,符合中国国情,顺应时代要求,对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资源环境保障能力,实现国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国务院参事叶汝求说,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是中国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我国正处于重化工业和城市化加速发展阶段,对环境和资源的压力日益加大。为解决资源环境约束的矛盾,必须建立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国民经济体系,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中国工程院院士、全国人大环资委委员魏复盛说,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提出正当其时,符合我国当前的国情。中国目前仍是发展中国家,区域发展不平衡,城市化远远低于发达国家,基本以农业人口为主,农业生产落后,还有几千万贫困人口。目前,我国高能耗、高物耗产业集中发展,高污染问题无法回避。中国人均资源占有量绝大部分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但消耗却处于世界前列。这些都决定我国必须走跨越式发展道路,也就是必须选择走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道路。
国家环保总局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任勇说,从环境管理研究的角度看,“环境友好型社会”理念的产生是国际社会环境保护战略演变的成果。人类解决环境问题的办法,从上世纪60年代问题的末端治理,发展到80年代的源头治理或过程控制,到现在以环境、经济、技术手段综合治理。从企业环境管理看,清洁生产概念最初也是集中在生产源头和过程如何减少消耗、降低排放,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到1992年提出《21世纪议程》时延伸到环境友好型技术和产品,此后出现环境友好型企业的概念。“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提出,体现了解决环境问题战略思想的演变,广泛涉及环境技术、经济发展方式、文化理念的转变。
中关村国际环保产业促进中心主任、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博士徐云说,环境友好型社会理念的提出是历史的必然。中国的人口资源环境结构比发达国家紧张得多,资源禀赋与人口不断增长之间的矛盾将长期存在,我们不可能模仿发达国家走“先发展后治理”的老路,这些都决定我们必须在全社会形成资源节约的增长方式和健康文明的消费模式。
中国环境规划院总工程师王金南说,中央明确提出把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之一,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环境保护的高度重视,把环境保护摆上了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战略位置,这为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环境友好型社会内涵丰富
叶汝求参事说,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是涉及社会、经济、文化的系统工程,是政府各部门和经济、社会各层面都需要去做的事情。环境友好型社会是一个复合体,由环境友好型技术、环境友好型产品、环境友好型企业、环境友好型产业、环境友好型学校、环境友好型社区等组成。这个复合体包括有利于环境的生产和消费方式,无污染或低污染的技术、工艺和产品,对环境和人体健康无不利影响的各种开发建设活动,符合生态条件的生产力布局,少污染与低损耗的产业结构,持续发展的绿色产业,人人关爱环境的社会风尚和文化氛围。
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研究员齐建国说,资源利用率提高、废弃物减少的外部表现就是环境质量的改善。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其基础性工作就是节约资源。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成,也就标志着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实现。
任勇副主任认为,“环境友好型社会内涵丰富,把全面有效解决环境问题的法规政策、科技、文化有机地纳入一个体系,它实际上是可持续发展理论体系的体现。”他说,环境友好型社会理念的提出旨在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改变经济活动中资源能源的利用方式。
徐云博士认为,环境是资源的载体,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础。与资源节约型社会相比,环境友好型社会更为关注生产和消费活动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强调人类必须将其生产和生活强度规范在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范围之内,强调综合运用技术、经济、管理等多种措施降低经济社会的环境影响。
中国工程院院士殷瑞钰说,资源节约与环境友好两者相辅相成,互为补充、密不可分。资源利用率高了,排放量减少了,环境污染自然就减轻了。
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任重道远
专家学者们一致认为,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如何使其从概念到行动,是我国今后必须研究解决的课题。他们在座谈会上提出了六个方面的政策建议:
一是建立健全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决策体系。王金南总工程师说,环境友好型社会是一种新型的社会发展状态,要创造向新的社会发展阶段转型的必要的政治保障条件,特别是要建立领导干部环保政绩考核制度、绿色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公众参与制度。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部副部长林家彬说,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要加强政府引导,推进绿色GDP指标体系的研究和试行工作,优先开展对资源环境的核算,强调经济增长的质量。
二是建立科学完备的环保法律保障制度。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教授常纪文认为,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是一个综合性的要求,其制度创新和完善涉及环境保护的方方面面。要规范环保相关的市场准入和政策扶持,建立完善配套的法律法规体系、政策支持体系、技术创新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
中国社科院环境与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郑玉歆说,要加快制定与环境友好型社会相对应的环境标准,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切实为环保执法扫清体制障碍。
三是建立以循环经济为重要特征的经济发展模式。国务院参事叶汝求说,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是环境友好型经济发展模式的具体体现。要在产品的生产过程中实行清洁生产,努力实现废物的循环利用,实行环境标识、环境认证和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环保部门在推广“绿色创建”试点示范活动中做了很多工作,生态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生态示范区、绿色社区、绿色学校、全国优美乡镇和国家环境友好企业的创建活动已得到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为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提供了有益探索和实践。
四是积极倡导环境友好的消费方式。齐建国研究员认为,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措施之一就是提倡绿色消费,节约资源,这一工作的主体是企业、消费者和政府,而政府在其中所起的作用最为关键。当前,政府部门应该在四个领域大力推进适度消费、公平消费和绿色消费:市场价格不敏感、资源利用效率较低的非营利部门;因我国市场机制不健全而存在大量制度性浪费的领域;“炫耀性浪费”和“形象性过度消费”领域;涉及国家经济安全的核心资源领域。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经济学教授王维平说,要充分利用市场规律,以财税、价格等经济政策推进绿色消费,通过环境友好的消费选择带动环境友好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同时,通过生产技术与工艺的改进,不断降低环境友好产品的成本,形成绿色消费与绿色生产之间的良性互动。
五是大力发展和应用环境友好的科学技术。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金涌教授认为,我国目前处于重化工业发展阶段,不转变生产方式,资源环境将难以为继。科学技术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改变人们生产生活方式意义重大。要努力建立科学技术的自主创新体系,以企业为基础,立足于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和应用环境友好的科学技术,形成资源消耗少、资源和能源利用效率高、废弃物排放少的生产体系,使人类对自然的开发和利用能够控制在生态环境可自我更新的范围之内。
六是不断培育环境友好的文化氛围。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教授邹骥说,要引导公众从社会主义新文明的角度认识环境友好型社会,倡导环境文化,培养公众的环境危机意识,使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理念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奉行的价值观,形成一种主流的社会舆论:环境友好型社会是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水平高的标志,是我们的理想目标,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
来源:国家环保总局网站 2006年2月13日 (责任编辑:戴金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