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6日电 记者齐中熙
近日,我国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迈出重要一步:包括钢铁、有色、化工在内的7个重点行业的42家企业作为国家循环经济第一批试点单位,其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应该看到,这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途径。
当前,资源和环境瓶颈约束已经上升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之一。我国人均石油资源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1%,淡水资源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我国的资源不能长期支撑高消耗的发展模式。因此,必须把资源节约作为基本国策,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切实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可持续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推动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推行清洁生产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传统的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率的粗放型增长方面仍未根本转变,资源利用率低、环境污染严重。同时,存在法规、政策不完善,体制、机制不健全,相关技术开发滞后等问题。
本世纪头20年,我国将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加速发展阶段,面临的资源和环境形势十分严峻。为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必须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和尽可能小的环境代价,取得最大的经济产出和最少的废物排放,实现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相统一,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发展循环经济,一是大力推进节约降耗,在生产、建设、流通和消费各领域节约资源,减少自然资源的消耗。二是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从源头减少废物的产生,实现由末端治理向污染预防和生产全过程控制转变。三是大力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尽可能实现废物资源化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四是大力发展环保产业,注重开发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技术与装备,为资源高效利用、循环利用和减少废物排放提供技术保障。
发展循环经济还必须采取有效的保障措施。各级政府要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行动,加大工作力度,有关部门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研究制定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机制。
要搞好规划指导。安排年度工作,要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加强循环经济有关重大专题的研究,制定并落实发展循环经济的战略目标、分阶段任务和有关专项规划。
要强化法治建设。建立健全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大执法监督检查的力度,把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要完善体制机制。综合运用财税、金融、投资、价格等经济手段,形成有利于低投入、高产出、少排污、可循环的政策环境和体制机制。
要应用先进技术。建立有效的科技创新和技术支持体系,把发展循环经济所需要的关键技术列为国家科技开发和产业化的优先领域,组织开展科技攻关。(2005年) (责任编辑:戴金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