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家照)两箱苹果应有48个,卖给顾客时竟少了10个。水果贩为谋取私利,在缺斤少两方面下足了功夫。水果贩还认为自己的行为“理直气壮”。
22日,李先生向记者投诉,他于21日晚在府城中山北路水果批发市场门口附近的一个街边水果摊上买了两箱“水晶富士”苹果。 每箱苹果25元。李先生说,每箱苹果分为两层,当时他在付款前曾检查了上一层,看到里面的苹果又大又鲜亮,这才决定购买。哪里想到等到他将这些苹果买回家后才发现,每箱苹果的底层都没有装满,各少了5个苹果。不仅如此,底层苹果中还有个别的烂掉了。李先生特别气愤,当日下午他将此事投诉至本报。22日下午在记者的陪同下,李先生抱着两箱残缺不全的苹果来到水果批发市场找到该水果摊。面对李先生的质问,摊主承认这两箱苹果的底层确实没有装满。但他拒绝赔偿,摊主竟说:“别人一箱苹果卖30多元,我一箱才卖25元,里面肯定不满,否则我岂不是亏本了”。记者向该水果摊主表明身份,随后询问摊主为何不事先将这个情况告知消费者,该摊主支支吾吾避而不答。“你这是欺诈消费者,我要投诉你。”李先生很生气,随即拨打海口工商局12315反映了情况。该摊主见状同意赔偿李先生的损失,经过两人协商后摊主补足10个苹果给李先生。
就此问题,海口工商局市场科有关人士说,一箱苹果缺斤少两装不满,摊主出售时不向消费者说明,就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涉嫌欺诈消费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