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记者 吴冠兰
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医药卫生界别小组讨论中,关于农村医疗的问题是个大热点,不少委员都提出了关于农村医疗的提案。可城镇医疗的问题,提及的委员却是寥寥。当我找到医药卫生界别委员、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50中心医院院长高春芳时,他替我解开了疑惑:“城镇医疗的问题多,但是目前有一个努力的方向,而且城镇居民的入保意识正在增强,总体上来说,比农村的医疗情况要好很多。 另外,城镇医疗的改革进行时间不长,问题正在逐渐暴露中,并不是委员们不关心。”高春芳委员向我透露,他考虑明年就提出这方面的提案。
“目前城镇医疗改革中的最大隐患,就是医保费用入不敷出的问题。这是医保制度能否坚持走下去、能否做得更好的关键。”随着入保人数的增加、患者对看病需求的提高、患者对药品及设备应用要求的提高,医疗费用会不断上涨,医院的收费也随之上涨。但医保的钱只有固定的数额。目前部分地区医保管理部门给医保定点医院制定了指标——每个参保人的平均治疗金额不能超过某个定额,超过定额就拒付,这就造成了医院和医保部门的矛盾,也导致了医院和病人之间的矛盾。
目前医保中存在的另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是,医保主要是由劳动保障部牵头管理,没有卫生部的参与。但是劳动保障部门并不懂得每种病应用什么来治疗,到底应该花多少钱;对医疗过程的监督中,并不能十分准确地判断治疗是否合理。“说到底,不是内行管内行,而是外行管内行。”高春芳委员认为,针对目前城镇卫生医疗体系不够健全的现状,全面推行医保,解决医保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已经刻不容缓。
1、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的参保意识,提高对医保制度的认识。
2、入保标准要建立在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医保经费到底够不够,究竟收多少钱才合理,这些需要根据各地不同情况指定不同的标准。由于现行的医保费用不能满足城镇医疗的正常运行,可以考虑将医保中单位上缴部分的标准提高。
3、医保管理部门要加强与卫生部门的联系,建立健全各项标准。
医疗保障考验着管理部门对专业的熟悉程度。劳动保障部应与卫生部联合起来,对每种病的治疗、对药品的使用制定出具体标准。在如何监督标准的实施问题上,劳动保障部也要与卫生部联合监督,在定价、用药、治疗三个环节上对医院进行全面的监督。
医保管理部门要从渠道理顺、标准制定、监督措施、制定规则四个方面努力,才能最终建成医院、医疗保险与卫生部门共同为病人服务的大型系统工程。
(高春芳,全国政协医药卫生界别委员、现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50中心医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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