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部气象地方法规下月实施,社区将安装100个电子屏预报天气
本报讯(记者马力)今年北京计划在主要道路旁设立10余个气象预警塔,社区也将建100个电子显示屏,将气象信息最快通知给市民。《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将于下月1日起实施,昨天,市气象局等部门发布了这项法律的具体内容及实施规划。
这是北京第一部气象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它对气象设施建设与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等方面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新建筑不得阻碍气象探测
法规内容: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确实无法避免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事先征得气象主管机构的同意,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后,方可建设。
解读:市气象台台长郭虎介绍,2004年,在北京市气象局北面50多米处,新建了一座高楼,它的建设并没有征得气象部门的同意,这栋高楼遮挡了市气象台雷达的部分探测线路,影响了气象资料的收集。目前这个问题尚未解决,双方还在协商。而法律出台后,可以依法交涉解决这一问题。
社区电子屏播报气象信息
法规内容:市和区、县气象主管机构可以利用机场、火车站、主要交通干道、旅游景区、繁华地区以及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设有的公共信息播报设施,播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信息。
解读:郭虎说,今年北京将启动监测预警及奥运服务系统,计划在主要交通路口增建10到20个气象预警塔,而气象部门也将把预报信息发送给交管局,使道路旁的路况信息显示屏也发布一些天气消息。
此外,北京今年也计划在大的社区安装100个电子屏,向居民播报天气预报、生活指数、预警信息等内容。而商场和火车站等人流密集的地区,气象部门也将与其协商,利用其已有的电子屏发布气象信息。
漏报致重大损失将追刑责
法规内容:北京市气象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导致重大漏报、错报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丢失或者毁坏原始气象探测资料、伪造气象资料等事故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解读:市人大农委助理巡视员吕淑英认为,这条法规主要的前提是玩忽职守,气象预报不可能百分百的准确,只有气象工作人员脱岗等人为失误造成重大漏报才会被处罚。
郭虎说,天气预报的准确率是一个世界难题,而目前北京的气象部门还没有出现过由于玩忽职守,导致重大漏报、错报的现象。这项法规的出台将促使气象预报人员更加严密的监测天气状况,负责、准确地发布气象预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