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昨日,福州市建设局发出福州市煤气公司49%国有产权转让公告,经福州市人民政府议定,转让标的企业净资产为52949万元。有关专家预测,此次福州煤气公司国有产权转让有望创下福州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国有产权转让价新高。
竞买门槛 企业净资产不低于10亿
“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仅这一条就足以成为一道‘拦路虎’将众多竞买单位拒之门外”,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此次参与竞买单位的准入门槛要求很高,除了欢迎外资,还包括民间资本在内的各路资本对福州煤气公司这项公用事业国有股权拍卖进行竞买。
据悉,此次的竞买对象为我国境内外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燃气经营企业、从事燃气项目投资的企业法人、与燃气经营企业法人或从事燃气项目投资的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另外,竞买企业是燃气经营企业的,必须具有五年以上城市管道燃气经营业绩,在现有的某单一城市经营的管道燃气的供气规模不少于10万户,且经营业绩良好;竞买企业是投资性公司的,必须在其投资的项目中,至少有一家是在中国境内控股经营城市管道燃气五年以上,现仍控股,并且在现有某单一城市经营的管道燃气的供气规模达到10万户以上,经营业绩良好的燃气企业。
竞买企业是2家以上(含2家)企业法人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中至少有一方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同时,还必须有一方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或投资控股(现仍控股)经营城市管道燃气五年以上,在现有的某单一城市经营的管道燃气的供气规模达到10万户以上,且经营业绩良好等等。
专家预测:有望创下转让价新高
“目前,煤气公司的市场占有量是液化气用户的10倍”,据有关专家介绍,此次福州市煤气公司的产权转让与2005年同样是49%产权转让的液化气公司区别很大,应该会成为众人纷抢的“香饽饽”,有望创下福州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国有产权转让价新高。
据悉,转让公告规定的报名期截止2006年3月16日,有意的竞买申请者可将有关书面资料面送福州市产权交易服务中心(福建省福州市广达路106号九层)。
据介绍,福州市煤气公司成立于1990年4月,是市建设局下属国有企业。目前有鳝溪和祥坂两个气源厂,设计生产能力合计14.23万m3/日,现有供气区域:东至鼓山新区,西至金牛山公园,北至铁路以南,南至闽江以北近70平方公里。
据了解,转让标的企业经评估审核,至2004年6月30日止,资产总额51645万元,负债总额448万元,净资产51197万元。经有权审批机关调整并报经福州市人民政府议定,转让标的企业净资产为52949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