郫县警方昨日宣布破获了一个制造30多起持刀抢劫案的团伙。团伙14名成员中,只有两人年满18岁,其余均是十五六岁的少年。团伙中有4人因去年犯抢劫罪,被法院判处缓刑,现在还处在刑期内。
第一次抢劫:他的武器是石头
15岁的彭彭(化名)自称第一次抢劫是在2005年1月上旬的一天凌晨,他正和三位朋友在洞子口建机厂附近一家网吧上网,外号“小陈”的朋友邀约他“出去‘活动’一下。 ”彭彭一口答应并主动提出为朋友带路。一伙人来到洞子口一个铁路桥洞下,凌晨5时许,有人骑电动自行车驮一大堆货物从桥洞下经过,当其他人举着匕首跳出去的时候,没带“武器”的彭彭顺手从地上捡了块石头冲上去。第一次抢劫成功后,彭彭分到了一点钱,从此跟着朋友们开始了抢劫生涯。
最恶劣的抢劫:轮奸被劫女孩
2005年12月一天晚上12时许,彭彭和超娃等四人相约到雍渡村铁路桥洞下抢劫。
当晚,他们在桥洞下持刀拦截了两个女孩,从她们身上只搜出8元钱,不甘心的他们逼着两名女孩脱下衣服,打算翻看她们的内衣裤里是否藏有钱。不料,四人邪念顿生。彭彭向警方供述:“抢完后,我们4个人把那两个女的轮奸了。”
最惊人的事实:团伙成员大多未成年
彭彭的“朋友”们大多是上网时认识的,这个由14人组成的抢劫团伙中,除周某年满26岁,旷某年满19岁外,其余12人均在15岁到17岁之间。而民警讯问发现,旷某和另外三名未成年的男孩此前曾因抢劫罪被法院判处缓刑,现尚在缓刑期内!
就是这样一个主要由未成年人组成的抢劫团伙,却在2005年2月到今年2月间,在郫县安靖镇、新都区大丰镇、金牛区洞子口乡等地进行了30多次抢劫,涉案物品价值4万多元。直到2月18日晚上,郫县警方分7批将这一团伙中的14人抓获。
一位民警告诉记者:“我们万万没想到,这么多抢案竟然是这么小的娃娃干的,而且还有人是屡犯!”然而法不容情,目前民警正在寻找受害人,如果有市民曾遭遇类似抢劫,可与警方联系:028-87814800;13980962998;13981735799。
包锐记者李东阳实习生董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