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警“双轨制”打击“撞车帮”
涉撞车诈骗交通事故,治安警与交警须同时到场
晶报讯(记者彭蓬实习生潘若蒙通讯员周榕)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获悉,警方已对全部交通事故档案开展摸底排查,整理出明显涉嫌撞车诈骗犯罪的车辆及人员资料,目前已排查出100余条可疑的人员及车辆信息。 此外,以后凡遇有“撞车帮”嫌疑的警情,治安民警和交通民警必须同时快速出警。
3个月打掉“撞车帮”团伙13个
据介绍,“撞车帮”一般在道路上以人撞或者车撞为手段,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然后以“私了”或其他理由,对车主进行敲诈勒索,或干脆实施盗窃、抢夺、抢劫,甚至绑架。这一直是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热点问题。
近年来,市公安局始终严打“撞车帮”,破获了一批案件,惩治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去年12月以来,针对省内外“撞车帮”有所抬头的趋势,市公安局组织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专项打击行动,打掉“撞车帮”敲诈勒索团伙13个50人,收缴汽车7辆、摩托车1辆、自行车6辆,查扣无牌证汽车1辆、有盗抢嫌疑汽车2辆,刑拘44人,治安处罚2人,还有4名“撞车帮”违法犯罪分子迫于压力主动投案自首。
落实交通事故出警“双轨制”
市公安局副局长、刑侦局局长钱伟表示,为了进一步打击“撞车帮”,警方采取了种种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市公安局将落实交通事故出警“双轨制”,实现快速反应。“双轨制”是指凡遇有“撞车帮”嫌疑的警情,治安民警和交通民警必须同时快速出警,刑侦民警也要根据案情到达现场,并在10分钟内报告市局指挥中心。
对接警不认真、出警迟缓、不作为以及没有执行相关制度的民警,将从严追究责任。一般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处置,交警部门或当事人认为有故意撞车嫌疑的,立即由治安部门接手办理,交警部门协办,任何部门不得借故推诿。
已排查出100余条可疑信息
为了在处理事故时,严格区分“撞车帮”敲诈案件和普通事故的界限,市公安局规定民警对事故现场全面取证,对轻微事故也一律拍取现场照片并留取事故双方人员资料,为今后侦破该类案件打好基础。派出所、巡警、治安部门在处理因交通事故引发的打架斗殴案件时,要及时将相关人员带回取证,并由刑侦部门主动介入,打击隐藏其中的“撞车帮”犯罪。
此外,交警部门已对全部交通事故档案开展了一次摸底排查,整理出利用同一号牌、颜色、车型连续发生多宗事故,或同一人驾驶不同车辆制造交通事故等明显涉嫌“撞车帮”犯罪的车辆及人员资料,提供给刑侦部门。目前,交警部门已排查出100余条可疑的人员及车辆信息,锁定了一批涉嫌对象和多个犯罪团伙,警方正开展各项侦查工作。
典型案例
案例1
近日,福田公安分局刑警大队经对相关线索进行梳理,发现车牌号为粤S/9G6××的车主李某某、粤S/V95××的车主钟某某涉嫌“撞车帮”违法犯罪。
2月17日下午,民警将正在东莞茶山镇聚会密谋外出作案的李某某等3名嫌疑人抓获。经突击审讯,民警得知以钟某某为首的团伙正在某停车场,准备外出作案,便马上将粤S/V95××号牌的别克小轿车控制,抓获在车上的钟某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
据交代,以李某某为首的团伙,自2005年7月起,驾驶粤S/9G6××号牌的广州丰田小轿车,在深圳、东莞等地疯狂作案达100余宗,涉案金额达人民币40余万元;以钟某某为首的团伙自2005年10月起,驾驶粤S/V95××别克小汽车,在深圳、东莞等地作案几十宗,涉案金额达人民币30余万元。
案例2
2月15日15时许,福田公安分局莲花派出所接事主胡某报警:他在莲花北吉莲大厦倒车时,一名男子以假装被车撞到腿部为由,勒索钱财。
所长张必海带领民警展开现场调查,发现自称被撞的男子孙某某并无受伤,3名证人也证实孙某某是故意以被车撞到为由勒索钱财。民警向交警部门调取资料,证实2004年7月至2005年12月期间,孙某某在福田区就有60余宗撞车记录。经审讯,孙某某交代了近两年多来,在福田区作案60余宗、罗湖区作案40宗的犯罪事实。
目前,孙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并查扣其作案用福特小汽车一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