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曲颖 段洪峰记者李社生)吃喝玩乐花光了父母所给的钱后,9位少年竟买来鬼脸面具,凌晨持刀抢劫3家便利店的物品,价值近万元。昨天,解某等9人已因涉嫌抢劫罪被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初中刚毕业的梁某(女)父母离异后随父亲生活,因其父常年在外地工作,她与男友解某一起居住在自己家里,并经常纠集江某、汪某和孙某等到自家居住、玩乐。 在花光了他们父母所给的钱后,便打起了抢劫发财的主意,并到市场买来鬼脸面具。
1月6日凌晨1时许,解某、孙某、蓝某和徐某经预谋后,四人戴着鬼脸面具持刀抢劫某便利店,抢走人民币2452.9元和移动充值卡百元面值14张,共价值1400元,抢走价值1889.3元的香烟、红酒和巧克力等食品,总价值人民币5742.2元。1月9日凌晨2时许,解某、江某、徐某、佟某和蓝某在梁某家预谋后,五人戴着鬼脸面具持砍刀抢劫某便利店,抢走人民币现金358.8元,烟、酒、巧克力等食品共2698元,抢劫总价值人民币3056.8元。1月12日凌晨1时许,解某、江某和汪某经预谋后窜至大连市中山区解放路邮电大楼门前,持刀蒙面抢劫童某的诺基亚手机一部,价值人民币1040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最高法院出台司法解释
未成年人校园抢劫无后果不定罪
晨报讯(首席记者王勇)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上月底开始实施,对此昨天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法官赵文岩说,司法解释对部分未成年违法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加以明确,更符合实际且具可操作性。
司法解释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赵文岩说,以前达到法定年龄,只要与幼女发生性行为都构成强奸罪。据此,一对要好的男女同学,男的已满14周岁,女生不满14周岁,如双方偶然发生性行为,则男方的行为构成强奸罪。
该男生因此获罪显然违背法律精神。赵文岩说,新司法解释在此加以完善,部分与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将不再被认定为犯罪,界定男方是否犯罪,主要看其是否具有犯罪动机,更理性,更有利于实际应用。
司法解释还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使用轻微暴力或者威胁,强行索要其他未成年人随身携带的生活、学习用品或者钱财数量不大,且未造成被害人轻微伤以上或者不敢正常到校学习、生活等危害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
对此,赵文岩说,未成年人抢劫案主要发生在校园,高年级同学抢低年级同学的钱物,数目不大,情节不严重,如将其治罪,效果可能适得其反。
如果违法情节比较严重,必须追究其法律责任。赵文岩说,司法解释同时规定,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强凌弱或寻求精神刺激,随意殴打其他未成年人、多次对其他未成年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扰乱学校及其他公共场所秩序,情节严重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同时,赵文岩说,该司法解释还规定,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盗窃自己家庭或近亲属财物,或盗窃其他亲属财物但其他亲属要求不予追究的,可不按犯罪处理。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盗窃未遂或者中止的,可不认为是犯罪。
“审判实践中,上述规定已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应用,此次最高法院在司法解释中加以明确,将有利于实际操作。”赵文岩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