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
初中生为15元钱杀人
孩子为金钱迷失
马力是一名在校学生,自从上初中后,他就开始沉溺于网吧,几乎天天都泡在网吧里,对此,老师和父母无可奈何。2005年的一天,因为上网没有钱,马力在烟台市芝罘区一家网吧门外,向他人强行索要15元钱。 因对方拒绝,马力用随身携带的刀具向对方刺去,致使对方当场死亡。马力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王新的盗窃团伙共有6人,他们白天到游戏厅上网,晚上就到各中学的电教室盗窃电脑配件,销赃得到的钱再用于上网,经查,这个未成年人团伙的盗窃价值高达4万余元……
在去年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涉嫌抢劫、抢夺、盗窃、敲诈勒索4种侵犯财产案件占6成以上,如今,对金钱和物质的追求已经成为未成年人实施犯罪的首要动因。其中,外地来烟的未成年人大多是出于生计而实施犯罪,而烟台籍未成年人实施侵财型犯罪的目的十分集中,即为了筹集资金用于上网聊天或玩游戏。
带刀就是觉得好玩
孩子对暴力麻木
2005年9月的一个凌晨,小宁乘出租车来到烟台某高校内,持刀将出租车司机捅伤致其死亡,后抢劫手机一部,人民币不足百元。而就在短短不到10天之前,小宁曾伙同他人在某学校附近进行持刀抢劫……
2005年4月的一个凌晨,在一迪厅内,李民伙同其他两人采取刀砍、拳打脚踢等手段,造成二人轻伤,三人均未满18岁……
殴打、伤残、死亡———这些令人震惊的字眼开始频频出现在未成年人的犯罪过程中,未成年人犯罪向暴力型发展已经成为当前青少年犯罪的一个突出特点,而未成年人对施暴所持的麻木态度更令人齿寒,正如一个因抢夺被抓捕归案的17岁男孩所称:“我带刀没什么目的,就是觉得好玩。”
在少检科,记者看到了这样一组数据:
2001年、2002年两年间,烟台市芝罘区在校学生犯罪率为零,2003年,在校未成年学生犯罪仅为3人,而2005年,仅上半年,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中在校学生人数就达到了22人。据分析,未成年在校学生,特别是职业学校的学生犯罪率呈上升趋势。
去年上半年,涉及暴力犯罪的案件占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近半数,其中大多数案件发生在学校。在未成年人犯罪向暴力型发展的同时,暴力所指向的直接对象也更为集中,那就是与施暴人年龄、智力、体能相当的在校学生。
看不顺眼就打你
孩子被冲动左右
2005年7月,因琐事与人发生争吵后,刘卫召集4人与对方发生殴斗,持刀将对方砍伤,致使对方四肢和头部受伤。审问中,一名被叫去参与殴斗的未成年人表示“是XX叫我去的……我去的目的是持刀打仗。”……
因为对旁边经过的一位学生“看不顺眼”,赵强伙同他人使用暴力手段对这名学生进行殴打,并强迫其自己打自己的脸,直到被害人求饶为止……
由于未成年人认识能力低,正确辨别是非的能力差,情绪不稳定,容易冲动、感情用事,往往因为一点小事就引发犯罪。在采访中记者发现,追溯一些手段恶劣的案件起因,竟然有很多都是诸如“进教室不关门”、“说话声音太大了影响休息”等琐事引发的。在去年少检科受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故意伤害和故意杀人案件的起因均是微不足道的小事,突发性、激情性犯罪成为犯罪的绝大多数。
一拍即合去抢劫
孩子结伴步歧途
2005年6月,周江等4人预谋到市区实施抢劫,并于当日下午赶到市区某地,期间,周江又纠集1人参与抢劫作案,当日晚,5人分成两组开始寻找受害人,采取持刀威胁、搜身等手段抢劫手机一部,现金13元……
在去年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中,2人以上共同犯罪的占7成以上,共同犯罪突出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另一个突出变化。
对此,少检科的有关负责人分析,因为未成年人的体力和智力尚未发育成熟,个体的力量和独立能力较差,往往难以和不敢单独实施一些犯罪。未成年人往往有聚合的特征,他们聚在一起后,由于相互间的交流与暗示,得到心理上的相互支持,产生共同的犯罪故意。这种结伙性犯罪成功率更高,社会危害性较大。此外,和以往未成年人多是参与到成年人的犯罪团伙中不同,现在的未成年人犯罪已发展到未成年人自己组织犯罪团伙,实施有组织及较为严重的犯罪。
【拷问】
面对当前未成年人犯罪呈现的这些突出变化,记者专门请芝罘区人民检察院少年犯罪检察科的有关负责人对其犯罪原因进行了分析。
自我:
“危险年龄”的迷失
“我不知道”、“我没想到会这么严重”———在办案过程中,当办案人员向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询问其为何会走上犯罪道路时,很多时候听到的都是这样的回答。
正处于人生“危险年龄”的未成年人,生理和心理的急剧变化使其不能很好地适应社会,导致认识社会能力的缺失,他们不仅很难适应社会和辨别是非,更无法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采访中,记者发现,大多数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都是极其淡漠的,对法律一知半解,甚至根本不懂法,一旦受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影响,极易走上犯罪道路。
社会:
网络、暴力泛滥
“不良的社会环境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诱发因素,这其中,网络对未成年人的影响是最大的。”少检科宋科长不无忧虑地告诉记者:“如今,网吧不仅成为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经常发生地,网络上的一些负面讯息也为未成人年实施犯罪提供了效仿的对象。”
除了网络,社会上一些图书报刊、音像制品、文化娱乐中充斥的大量涉及封建迷信、凶杀暴力、淫秽色情的内容,对未成年人也具有不可低估的影响力,一些渲染暴力和恐怖的文化载体,则极大激起了青少年的好奇心和模仿欲望。
家庭:
空洞的“关怀”
和往年未成年犯罪人多来自单亲家庭不同的是,去年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来自健全家庭的未成年犯罪人为数不少,去年上半年的49名未成年犯罪人中,仅有8名来自单亲家庭,其余则全是家庭健全。
很多经济条件较好的家庭,或为未成年人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环境,或为其安排了称心的工作,但其并没有安心学习和工作,而是开始辍学、离家,最后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专家指出,在今天,除了单亲、破裂家庭的家庭温暖缺失,一些健全家庭中,由于父母忙于工作而缺乏和孩子的沟通,导致教育的缺失和空洞的关怀,也是使青少年脱离成长轨道的重要原因。
【拯救】
救孩子
需要一种合力
要筑起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防火墙,需要来自司法部门、职能部门、社会、学校和家庭的合力,芝罘区检察院预防少年犯罪专家如是说。
学校和家庭在未成年人的成长过程中都承担着重要作用。学校应多灌输法制和德育观念,对所谓的“差生”不要给予偏见,更不能听之任之。父母与孩子之间缺乏沟通,极易使其性格孤僻,走向极端,为此,为人父母者要承担起职责,多关心和了解孩子的真实想法,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
还孩子一个积极健康的成长环境是社会不可推卸的责任。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赌博、卖淫、嫖娼、贩黄等社会丑恶现象,大力整治校园周边秩序。严禁在学校周围开设歌舞厅、游戏厅、网吧以及其他中小学生不适宜进入的场所,对于学校周边现有的此类场所要坚决予以取缔或者迁出。在加大消除各种诱发在校生犯罪因素的同时,社会各界要携手合作,为学生提供大量有益的精神食粮。
[背景链接]
在世界范围内,“未成年人犯罪”已被列为继吸毒贩毒、环境污染之后的第三大公害。我国未成年人的犯罪人数呈现逐年增多,并且向低龄化、团伙化、恶性化发展的趋势。
据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统计资料显示: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总数已占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文中人物均系化名)【编辑:傅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