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2月23日讯2005年11月下旬,我省住房公积金业务暂停办理,原因系“单位和个人联手起来,共同造假套取、骗取、挪用住房公积金”,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05年10月份的统计显示,涉及4家单位共计14人,或冒用银行的印章,或提供虚假材料,套骗公积金数额高达29万元。 1月20日,特区报以《假公章假材料套骗住房公积金》为题,对我省住房公积金被套骗的现象进行了报道。目前,有关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核、提取的四个管理办法,正在提交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讨论审批之中,相关的办事程序,也得到简化。公积金被套上“紧箍咒”的同时,也更加的便民化。
相关管理办法已上报审批
2月20日上午,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信贷处处长李南发介绍,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将起草的有关公积金申请、审核、提取的四个管理办法(《公积金规集办法》、《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公积金组合贷款管理办法》)提交给了省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目前正等待审批实施。
李南发说,除以上措施之外,还出台实施了公积金跟踪监督管理制度,完善了受理人、审核人、审批人三者互相制约和监督的制度,受理、审核、审批分开,层层把关,公积金被套上“紧箍咒”,它的使用和管理,会更加的规范,被套骗现象,也会得到有效遏止。
“对于群众普遍关心的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业务暂停受理的情况,我们也已将情况上报给了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进行讨论和审定,讨论通过之后,这项业务就可恢复。”李南发说。
简化公积金申请发放程序
李南发告诉记者,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严格管理和使用好10亿元公积金的同时,考虑到群众的难处,特别简化了公积金申请和发放的程序。
“我们正在和工行、建行、农行、中行、交行、深发行等6家商业银行联合审核职工委托贷款合同书,这样,贷款申请人用不着每年都要递交申请材料,贷款银行、贷款人、管理中心凭借申请人一次性的递交的材料,三方共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书后,管理中心直接从借款人的公积金账户上,逐月将钱划拨给银行偿还购房贷款本金,此条措施不但有效防止了公积金被套骗现象的发生,而且简化了办事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有着很大的便民性。”
“以后,管理中心凭借职工的购房合同和相关审批材料,可直接将钱划拨给开发商,此举也是从简化办事程序入手的便民措施之一。”李南发说。(来源:海南特区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