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警方打掉13撞车帮
其中1人开着福特车撞车勒索逾百次,警方提醒驾车者遇事故应报警
“从去年12月开始,警方专项行动共打掉13个撞车帮团伙。”深圳市公安局昨日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有一名男子从2004年开始撞车生涯,不到两年时间就在福田和罗湖两区作案100余宗,警方将其抓获时还查扣了一辆作案用福特轿车。 警方表示,今后他们将全力打击撞车帮,让这些人在深圳没有立足之地。
【典型案例】
撞车专业户当场被群众揭发
2月15日,福田区莲花派出所接事主胡某报警称:其在莲花北吉莲大厦东南角倒车时被一名男子以假装被车撞到腿部为由向他索要钱财。接报后,莲花所领导立即带领民警赶赴现场,展开调查工作。
经警方现场查看,这名自称被小车撞伤的男子,身上并无任何明显外伤,而从双方复述经过时,民警怀疑倒地者有故意撞车勒索的嫌疑。“但我们一下子也不敢说他有没有内伤,更不敢当场判定这是交通事故还是勒索案件。”就在民警准备带倒地者去医院检查时,3名在旁围观的群众一下子站了出来,“车子根本就没有撞伤他,他是故意倒地的。”这3名群众均表示,他们愿意当证人指认那名男子。
现场民警判定此人有涉嫌“撞车帮”违法犯罪重大嫌疑,于是立刻将倒地者和驾车司机带回派出所调查。据了解,这名倒地者姓孙,今年33岁,吉林省长春人。
警方调查显示,从2004年7月至2005年12月期间,孙某某在福田区就有60余宗撞车记录,特点是利用对方变更车道违章时,驾驶一辆银色福特牌小轿车故意与对方发生碰撞,从而敲诈勒索钱财。警方进一步调查发现,他在罗湖区还以同样手法作案40余宗。警方介绍,因为该人频频撞车,有时每小时就干两单,索要金额从50元到上千元不等,深圳许多保险公司和路面交警都认识他。
据了解,这名已经交待了自己“撞车专业户”经历的孙某某,目前已经被警方以敲诈勒索罪予以刑事拘留,并查扣其作案用福特小汽车一辆。
【认定标准】
“撞车5次以上就有撞车帮嫌疑”
深圳市公安局副局长钱伟出席了昨日的打击“撞车帮”新闻发布会。他在会上表示,“撞车帮”在深圳还只是近几年才出现的新型犯罪形式,但目前已经发展成为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热点问题。
从去年12月份开始,深圳市公安局组织开展了专项打击行动。截至目前,已经打掉“撞车帮”敲诈勒索团伙1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50人,收缴汽车7辆,自行车6辆,并有4人投案自首。
据了解,交警部门此前已经对全部交通事故档案开展了一次摸底排查,整理出利用同一号牌、颜色、车型连续发生多宗事故,或同一人驾驶不同车辆制造交通事故等明显涉嫌“撞车帮”犯罪的车辆及人员资料,提供给刑侦部门。目前,交警支队已排查出100余条可疑人员及车辆的信息,锁定了一批涉嫌对象和多个犯罪团伙。“有5次撞车经历和一些情节的,都会纳入到‘撞车帮’嫌疑之中。”深圳市公安局副局长钱伟说。
深圳警方还规定,对于有“撞车帮”嫌疑的撞车事件,警方将会做到治安民警和交通民警同时出警的双轨制度,刑侦民警也要根据案情出现场。查实只是交通事故后,事故现场交由交警部门处理,如果交警部门或者当事人认为有故意撞车嫌疑的,将立即由治安部门接手办理,交警部门协办。
钱伟表示,双轨制无论对于港澳人士或者内地人士全部有效,任何部门不得借故推诿。
警方提醒
四招预防“撞车帮”勒索
由于“撞车帮”善于利用事主胆小怕事、破财消灾的心理,威逼事主私了,并巧妙钻法律空子,利用交警的事故处理周期长且手续繁杂的特点,迫使怕麻烦的车主就范。据调查,相当一部分车主受害后都采取私了的形式,即使报案也不够及时,致使公安机关取证困难,现场目击证人往往也不愿作证,这是造成“撞车帮”猖獗的一个重要原因。警方提醒,
遇到“撞车帮”,要按以下要求及时报警,并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取证工作。
一、“有事故”立刻报警,拒绝私了。最好的办法是打电话通知交警和保险公司,并请伤者入院检查,履行相关赔付责任。
二、现场证据应及时保全。遇到“撞车帮”、“肇事专业户”的纠缠,事主在报警的同时,一定要及时对证据进行保全,如将现场情景用照相机、摄录机拍摄下来,同时如果有目击者在现场,尽量请之留在现场配合作证。
三、严守交通规则不予人可乘之机。
四、路遇交通事故不要急于下车。应紧锁车门,观察现场,再看清楚对方有多少人,及时拨打交通报警电话或110求助。即使真的撞了人或车也要等交警来了后再下车。随身的包最好锁在车尾厢里。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付可 通讯员 龚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