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公务员未婚生子将“双开”
本网讯 记者李光明安徽省近日出台文件,对党员、公务员违规生育实行重处,对未婚生子者将给予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而且对人口与计生工作实行“一票否决”的对象进行扩面,被“一票否决”的单位的人口和计生工作责任人不能提拔使用。
安徽省委近日下发2006年3号文件,规定实行的人口与计生工作“一票否决”制的对象全面涉及全省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或机关内设机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以及上述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分管人口与计生工作的负责人,人口与计生行政部门的负责人。
对于党员、公务员未婚生子,不符合再生育规定或借收养、代养、送养、寄养名义违法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等行为,将追究其责任,最重可处以开除党籍、行政开除的处分。(责任编辑:徐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