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 (记者 张莎实习生陈波)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市法院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电视电话会上获悉,3月6日至5月6日,各级法院将调集精兵强将,集中清理近5000件执行积案,届时,“老赖”的日子将更难过。
加大强制措施力度
据市高院执行局初步统计,目前,全市法院执行积案近5000件,未执行标的额23亿余元,被执行人恶意逃债、拒不履行现象十分突出。
就此,五类案件被确定为集中清理重点:超期限一年以上的案件;受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干扰及各种非法干预未能执行的案件;特困群体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的案件;中止执行、暂缓执行应当依法恢复执行的案件。
据了解,在此次集中清理活动中,市高院运用的强制措施将多于往年:对查证属实的被执行人财产,要及时冻结、查封、扣押;对隐匿、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要按程序果断搜查、强制开启;对妨害执行构成民事处罚行为的当事人要按程序及时予以罚款、拘留;对妨害法院执行构成刑事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要及时移送相关司法机关处理。
引入威慑联动机制
市高院执行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市高院已加强与金融、工商、国土房管、建委、规划、出入境管理、车辆、海关、税务等社会征信机构的联系,目前起草完成了部分规程、意见,力争在今年6月前初步建立我市执行威慑联动机制。
联动机制建成后,各部门共享的“老赖”资料将限制其从事注册公司、购买车辆、购置房产、承揽工程等市场活动。
此外,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等威慑措施将继续发挥作用。市高院要求,被执行人应主动申报财产,如有不实,一经法院查实,可对行为人罚款或拘留;在审计调查中如发现被执行人有涉嫌其他犯罪的证据线索,要立即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对逃废债务其进行高消费或隐匿、转移财产的被执行人限制消费或出国出境。
推行“阳光执行”举措
在此次集中清理活动中,全市法院将推行“阳光执行”举措,向当事人公开执行措施、执行方法、执行分配、执行结果、执行情况及中止执行、终结执行、暂缓执行的理由和依据,如当事人查询执行进展而当地法院不予配合,可向市高院进行举报。如双方对执行案件产生争议,可申请复议。
此外,从3月起,市高院将分类分批在全市各新闻媒体和重庆法院网上公示一批长期逃废债务的被执行人名册,并送达全市相关征信单位,以限制被执行人的市场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