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张耕22日在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上发言强调,依法查办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职务犯罪案件,是这次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各级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坚决深挖严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职务犯罪,不论涉及到什么人,涉及到什么部门,都要依法一查到底,除恶务尽,不留后患。
张耕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在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坚定不移地贯彻“严打”方针,并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切实提高办案效率,加快办案进度,加大打击力度。要坚持严格执法,依法办案。既要防止将黑恶势力犯罪作为一般刑事犯罪或者治安案件来对待,也要防止把一般刑事犯罪作为黑恶势力犯罪来处理。
张耕指出,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时,要增强深挖其“保护伞”的意识,从中发现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职务犯罪线索,并及时移送侦查部门依法查处。要通过受理群众举报和有关部门移送等途径,发现涉嫌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职务犯罪线索,并及时依法查处。下级检察院在查办“保护伞”职务犯罪案件遇到阻力时,上级检察院要通过督办、参办、提办等方法给予具体有力的支持和指导,以排除阻力和干扰。
张耕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增强严打的力度,保证办案质量,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要加强刑事立案监督,依法纠正对黑恶势力犯罪有案不立、有罪不究或者降格处理、以罚代刑等问题,防止打击不力。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工作中,发现有遗漏犯罪嫌疑人或者漏罪的,要依法追捕、追诉。要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发现有违法行为的,要及时提出纠正意见。要加强审判监督,认为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要依法提出抗诉。在监所检察工作中,发现对黑恶势力罪犯予以减刑、假释不当的,要依法提出纠正意见。对黑恶势力乘机对政法干警诬告陷害的,要保持高度警惕,依法严惩。要认真分析黑恶势力犯罪尤其是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职务犯罪的特点、规律和成因,研究惩治和防范措施,努力构建打黑除恶的长效工作机制。(记者肖玮)(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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