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学聪)受春节因素影响,今年1月,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上涨了1.9%。昨天,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月度形势报告显示,1月,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比去年同月上涨2.0%;农村上涨1.7%。其中,食品价格上涨3.6%,非食品价格上涨1.0%,消费品价格上涨1.7%,服务项目价格上涨2.5%。
从月环比看,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去年12月上涨1.3%。从八大类消费品看,除了“衣着类”、“交通和通信”两类消费品价格微降外,其他六类均出现一定上涨。其中,居住类价格上涨幅度最高,达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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