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日前,贵州省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公布了我省对艾滋病患者、患者家属、患者遗孤实行救助政策实施情况:2005年我省有384名艾滋病患者及家属享受了月人均108元的低保金。
据了解,为确保我省生活困难的艾滋病患者、患者家属、患者遗孤得到生活保障,我省已开展了凡符合救助条件的艾滋病患者、患者家属全部纳入救助范围的救助工作。
具体救助政策为:对于城镇居民家庭中因患艾滋病导致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将其纳入城市低保范围,同时按照“分类施保”的有关规定在当地低保标准的基础上增发10%—30%的低保金。2005年,全省城镇符合条件的138户、384名艾滋病患者及家属全部纳入了城市低保范围,月人均发放低保金108元。在农村,对基本生活困难的艾滋病患者、患者家属,将其列为农村特困群众定期救助对象,给予定期生活救助,并在其原享受救助金标准基础上,增发10%—30%的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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