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2月23日讯明明写着超过了限期,执法机关才能强制处理掉罚没物品。可琼海籍的货车司机杨少雄很纳闷,他在第二天,就被处罚单位告知,可以买回自己被罚没的物品。昨日,杨少雄认为海口林业公安分局执法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表示将把其告上法庭。
执法人员罚没九里香
杨少雄介绍,2月20日,他从琼海出发,将收购的42株九里香运往广东。当天下午,货车驶经海口红城湖路时,被海口林业公安分局的执法人员拦住。执法人员以他无证运输木材为由,对其做出《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其所运输的42株九里香;没收运费300元,并处以罚款300元,一共600元钱。
杨少雄说,按规定,胸径大小在10厘米以下的九里香无须办理《木材运输证》,只办《植物检疫证书》便可运输。杨少雄所持由海南省和琼海市有关部门签发的两份《植物检疫证书》,上面注明他所运九里香的胸径为5-9厘米。
昨天上午,海南省木材管理总站有关负责人称,省林业局曾下发文件,将胸径的10厘米以下的九里香界定为“野生苗木”,在调运的过程中只须办理《植物检疫证书》,并不要求强制办理《木材运输证》。
次日买回被罚林木
杨少雄说,林业公安分局的执法人员对他做出林业行政处罚后,他曾找对方理论,但没有结果。令他没想到的是,有关执法人员竟告诉他,执法部门准备将所罚没的42株九里香卖掉。如果他想要回被罚没的九里香,可以花钱买,然后再办理相关运输手续运到广东省去。2月21日上午,杨少雄花13800元,从林业主管部门买回被罚没的42株九里香。
杨少雄说,《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写明,“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海口市人民政府或海南省林业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依法强制执行。”可他还没有来得及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林业公安局就将所罚没的九里香卖掉了。
对海口林业公安分局的具体行政行为,省林业公安分局的副局长郭泽民称,这种做法不太妥当,至少不能将罚没的林木在第二天就卖给当事人,不过具体情况要经调查清楚才能下结论。(来源:海口晚报网)Eā1?Π7Π7C?/??7?7A????7?7务工人员的工作时间相对较长,一般一天要工作12个小时,而大中专毕业生一般工作时间是10小4??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