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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1999年购买了一台某品牌的冰箱,去年12月冰箱出现了故障。我按该品牌以前的维修电话联系了维修人员上门维修。检查过后,维修师傅说是电磁阀坏了,于是我付了140元更换了一个。没想到才过了5天,冰箱又出现了故障。 我再次通知维修人员上门,还是没有解决问题。这时我心生疑惑,幸好我父亲很细心,将换下来的已经损坏的零件留了下来,我带着零件询问了一个懂维修的师傅,他告诉我这只是一个开关,只要2元钱。出现了这么大的价格悬殊,我立即打电话与该品牌的总部联系,总部的工作人员表示,这个维修点不属于他们公司。这件事情让我对该产品的售后产生了怀疑,请记者帮忙调查。胡女士
附记:胡女士明明是按照维修电话联系的维修人员,为什么该公司总部表示该维修点不属于他们呢?带着疑问,记者将此事反映至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据了解,像胡女士遇到的这种情况,目前并不少见。
解除合约后仍“浑水摸鱼”
原来,胡女士在某商场购买了这台冰箱后,妥善保存了原购物的票据及保修卡等,去年12月8日,当冰箱出现故障时,他便按照以前维修人员留下的电话联系了该品牌的售后服务人员。其实,该维修点是该公司以前签约的,目前总公司已经与其解除了签约协议。但维修点仍然以公司维修人员的身份进行维修业务。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的执法人员得知情况后,对该维修点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维修人员将140元退还给了胡女士,并向她赔礼道歉。
折腾一年多彩电未修好
刘女士也遇到了同样的麻烦事。1998年,刘女士购买了一台彩电。2004年电视机出现了问题。刘女士先后6次找到该品牌售后维修站,维修站2名工作人员轮番上门维修,前后花费了600多元维修费,故障却一直没有排除。直到2005年12月,维修人员才表示他们无能为力,无法修好彩电。走时告诉刘女士一个电话号码,刘女士拨打才发现,这个号码才是该品牌彩电正规的售后维修电话。气愤之余,刘女士将此事投诉到了市工商局。工商执法人员经过调查发现这个维修站以前与该品牌彩电的公司合作过,2000年他们就解除了合作关系。几年来,该维修站仍以该品牌的名义经营。在工商部门的协调下,该彩电正规售后服务部的维修人员已经替刘女士免费将彩电修好。
家电维修找准维修人员
目前,许多消费者购买产品时,十分看重商品的售后服务。绝大多数厂家都设立了自己的维修站点,并对维修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加强了对维修队伍的管理,为消费者带来了更好的售后服务。但市场上的维修队伍鱼龙混杂,一些维修店虽然与品牌电器的总店解除了维修协议,但仍然借着品牌的名气继续经营。参差不齐的技术不仅给消费者带来损失,也给厂家的声誉造成了影响。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家电维修时要找准维修人员。对上门维修的服务人员最好核对其身份,看看他是否具有从业资格,是否是厂家、商家派出的维修者。如果发现疑点,可以向市工商局12315举报中心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