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2月23日讯 海口居民郑先生昨天向海南日报反映说,他的妻子和儿子的户口都在澄迈县新吴镇,2000年他向派出所申请将他们的户口迁移到海口。但是6年过去了,此事一直没有音讯。
郑先生告诉记者,他和妻子都没有稳定的工作,收入都不高。 儿子是1993年出生的,2000年准备上小学。由于儿子的户口一直随母亲落在澄迈县新吴镇农村,因此他上学要比有海口户口的同学多交几百元。于是他在当年向秀英派出所申请将妻、子的户口迁到海口。他填表后,派出所经审核后将他材料移送到市公安局户政科。但是几年来,他数次到市公安局户政科询问,都没有得到明确的答复。
就此问题记者采访了海口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户政科。该科已从事30多年户籍管理工作的唐姓工作人员对记者说,2004年之前,市局户政科已经把所有申办落户手续的申请处理完毕,没有发现郑先生所说的情况。由于郑先生没有申办户口的凭证,户政科的工作人员也无法帮他查询。但是治安支队的负责人表示,户政科将派人协助郑先生申办他妻、子迁移户口一事。
户政科有关人员告诉记者,自1995年后,海口市申办随迁户口的政策已经很宽松,目前手续更是简单方便。她介绍说,申请人只要具备海口市户口,其配偶及子女申请随迁户口,只需要提供双方的结婚证、子女的出生证,在申请人所在的区办证中心如实填写申请表,经办人员审核后,再经办证中心领导签署意见,当场即可办理户口准迁入证。申请人持该户口准迁入证到配偶、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出户口迁出证及户口,再回申请人所在的区办证中心办理落户手续。(来源:海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