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钱滢瓅通讯员丁良)根据200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办法,今年本市高职、专科批次的录取,将实行与本科批次相同的录取办法进行统一录取;同时,从今年开始将试行由高中学校提供考生综合评价情况表,供高校在招生录取时参考。
本市2006年高招录取办法与2005年基本一致:
“综合能力测试”原始分为150分,2006年继续以考生实际得分的20%,即满分为30分计入总分。
本科以“3+综合+1”的总分划线,总分满分为63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和相关课程满分均为150分,综合满分为30分。
高职、专科以“3+综合”的总分划线,总分满分为48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满分均为150分,综合满分为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