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 曹晶晶)3月1日起,广州市检察院办理贿赂案件和职务犯罪要案将实行全程同步录像。据悉,届时全国检察机关普遍实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到2007年10月1日实现全程同步录像。
日前,最高检察院发出通知,要求从今年3月1日起,全国检察机关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普遍实行全程同步录音;最高人民检察院、省级人民检察院、省会(首府)市人民检察院和东部地区部分州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贿赂案件和职务犯罪要案时实行全程同步录像,最终从2007年10月1日起,全国所有检察机关实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市检察院有关人士表示,从3月1日起,对办理贿赂案件和职务犯罪要案实行全程同步录像。该人士同时指出,广州的检察院办案水平走在全国前列,部分录音录像早已试行。
(侯颖/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