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
从有关方面获悉,我国西部地区退耕还林工程实施6年来,当地农民收入稳步增加。 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副主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王金祥近日在延安召开的西部地区退耕还林现场会上说,6年来,国家共安排退耕还林任务1.35亿亩,荒山荒地造林和封山育林任务2.1亿亩,预计到今年底中央资金投入为1036亿元。 与此同时,我国西部地区干部群众抓住退耕还林的契机,大力发展后续产业和特色农业,注意选择经济效益比较好的树种、草种,集中连片开发种植,带动了畜牧业、林(竹)果业、草产业、中药材产业等发展,推动了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增加了农民收入。退耕还林促进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多种经营转移,外出务工增加,退耕农户收入普遍增加。 陕西省延安市结合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从本地实际出发,加快林果业、草畜业、棚栽业的发展,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998年的1356元提高到2004年的1953元,年均增长7.3%。贵州省遵义市集中抓好林(竹)、茶、桑、果、药、草等特色优势产业,实行规模化种植,基本形成了各具特色、“一县一品”的发展格局,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00年的1723元提高到2004年的2120元,年均增长5.4%。他们还积极探索大户承包造林机制,提高造林质量和农民收益。 四川省副省长陈文光告诉记者,一方面,退耕还林政策本身使农民得到真正实惠。到2004年底,全省退耕户户均累计获得政策补助1718元(含粮食折资),人均475元。另一方面,退耕还林促进了当地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地方经济发展。各地以工程建设为契机,合理调整土地利用和种植结构,在确保生态效益的前提下,因地制宜推行林竹纸、林草畜、林药、林茶等模式,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此外,退耕还林还促进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工程实施使全省每年约300多万个劳动力从农业生产中转移外出务工或经商,劳务收入达160亿至180亿元,有力地推动了农村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作者:刘书云 刘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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