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实习记者吴莎莎)本报2月23日刊登西安市情缘婚介所给顾客提供的广告信息与事实不符一事有了结果。昨日,当事人张华(化名)打来电话,称婚介所已经按照合同,返还给她320元钱。
张华告诉记者,2月22日,在核查出婚介所提供的刘某的信息不真实后,张华回到情缘婚介所,与负责人宋女士进行了协商。 双方经过几个小时的协商后达成了一致,按照西安市民政局婚姻介绍服务合同,婚介所以虚假广告、虚假应征信息资料、婚托等形式欺骗征婚者的,应将收取的服务费用双倍返还。张华说自己终于从婚介所处拿到了返还的双倍服务费用320元,并与该婚介所签订了从此再无关系的协议书。
张华说自己为了这件事情在各处奔走了5天,现在终于得到一个结果,但自己却高兴不起来。她说如今自己已经对征婚广告失去了信心,再也不会相信婚介所打出的有车有房的所谓成功人士的征婚广告了。她还提醒广大的征婚者要提高警惕,千万要小心不要被虚假广告和“婚托”所欺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