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1月3日,湖南省衡阳市衡州大厦失火。衡阳市公安消防支队16辆消防车、150余名消防官兵到场施救。经过两个多小时奋战,成功疏散了大厦内被困的94户412名群众。但在扑灭余火的过程中,大厦突然坍塌,张晓成等20名消防官兵壮烈牺牲。
原告诉状称,根据勘查、鉴定,衡州大厦商住楼设计、施工、使用管理都存在许多违法行为和错误。火灾是建筑物坍塌的外部诱因,而建筑物在设计和施工方面存在严重工程质量隐患,二者结合最终导致衡州大厦大面积整体性坍塌。为此,原衡阳永兴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文革等人均为赔偿义务人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原告索赔死亡赔偿金等共434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