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建言:收容遣送不能成为对付民工的手段
《中国青年报》5日报道,全国政协委员黄景钧建言:收容遣送需尽快立法规范,不能成为对付民工手段。
黄景钧在题为《“收容遣送”需要尽快立法,做到有法可依》的提案中写到,“收容遣送”的原意是“为了救济、教育和安置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以维护城市社会秩序和安定团结”。 但现在,收容遣送已经成为一个对付民工的手段,失去了原来的意义。不少民工反映说,他们有两怕,一怕拖欠工资,二怕上街被收容遣送。
黄景钧指出,今年1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得将遣送对象范围扩大到农民工,更不得对农民工强制遣送和随意拘留审查”。但现在的问题是,遵纪守法的农民工却常常受到收容遣送,导致他们的人身自由遭到侵犯。
黄景钧建议,对于公安、民政部门的执法行为,一定要按照现行政策约束,对执法中的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同时,要尽快让“收容遣送”有法可依,立法才是治本之策。
新华网 2003年3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