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程福俊发自公安部新闻发布会现场本报讯2005年全国公安民警(含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因公伤亡4548人。其中,因公牺牲414人(19人被批准为烈士),负伤4134人(重伤872人,轻伤3262人)。 在各类伤亡中,因执法执勤、抢险救灾、积劳成疾牺牲的民警有370人,占牺牲人数的89.4%;负伤2909人,占负伤人数的70.4%。昨天上午,公安部政治部人事训练局副局长樊京玉在公安部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2005年全国公安民警因公牺牲负伤情况。据樊京玉介绍,在2005年牺牲的民警中,基层一线警种牺牲的人数最多。另外,中青年民警牺牲的人数较多;在抓捕犯罪嫌疑人时警察牺牲的人数也不少;还有154名民警因积劳成疾牺牲在工作岗位上,占牺牲民警总数的37.2%。发病类型主要集中在心脑血管疾病,占74.7%。其中,心脏病64例,脑溢血47例,脑血栓4例。“人民警察可以享受军人一样的抚恤优待,因公牺牲的抚恤金是10万元人民币,其中被评为烈士的是20万元人民币。”樊京玉说,对于民警抚恤优待,国家历来高度重视,而且人民警察法有专门规定,人民警察可以享受军人一样的抚恤优待。关于抚恤补偿的问题,国家有几个规定,一个是民政部、公安部出台了人民警察的抚恤办法。第二,去年公安部和财政部出台了公安民警的特别抚恤金。
严禁协勤人员着制式警服
据新华社电为依法从严治警,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公安部昨日出台了《公安部关于加强基层所队正规化建设的意见》,指出所队执法主体必须是取得执法资格的在职民警,严禁协勤辅助人员穿着制式警服、佩戴警用标志或相仿服装标志,严禁其从事执法活动。意见强调,要严格内部监督,推行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倒查制度,县级公安机关要按照不低于案件总数10%的比例,每季度进行一次倒查;地级公安机关每半年、省级公安机关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倒查。严格执行“五条禁令”,对违反者坚决予以查处。 |